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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高寒不要来此咆哮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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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寒不要来此咆哮公堂   
所跟贴 最装傻的是被驳倒后就啊Q式地宣称:我何时与你辩论过啊?我从未打开过你帖子,但 -- Anonymous - (56 Byte) 2004-10-04 周一, 上午5:47 (136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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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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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嘿嘿,你到底是接不接招?我是没跟你辩论过,但后来确实提出上你的坛子去辩论,那目的 (145 reads)      时间: 2004-10-04 周一, 上午6:03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多次说明白了,是要把战争引出国境,不想让你的破坏得逞,因为那时论坛风雨飘摇,几乎被你们搞垮了,才不得不委屈自己,以大文豪、大思想家之身和你这种前刑事犯现网上流氓去决斗。现在提这话,无非是想戳穿你的无耻谎言而已。

我并不是完全不看你的东西,一般只看标题,这话不是说过多次了么?难道你真的不识字?那28字决杀令就是写在标题里的,此外唯一的例外,就是你和小安子打架的帖子,我不但全部仔细看了,而且还全部下载,当时准备写篇爆炸性文章彻底结果了你,后来又改了主意。这话我也反复交代过。难道你没看见?

简言之,我从来没看过你的正经文字,只看了你的打架帖,目的是收集材料把你炸上西天。但后来觉得不值得为流氓花精力,但那些帖子我还保存着,就这么回事。

你确实不配和我过招。和人辩论并非耻辱,我又何必抵赖?例如思云、易明、樊弓、出尘等人,我都和人家辩论过,从来也不否认,坛子里还有擂台在。但请问我和你正经辩论的文字是哪篇?你有如这么嚷嚷,莫如拿出篇我和你辩论的文字来堵我的嘴,行不行?

我跟你说,对网人,我分别对待,有三类:

1、辩论对象:林思云、老马、樊弓、易明、出尘、五骆驼等人,特点是有来有往,常常专门把人家的全帖拷贝下来驳斥。

2、斥骂对象:你和叶酸酸,特点是只看标题,引用标题里的话臭骂一通。对方如果答复,我常常已经丧失了兴趣,懒得再理睬了。

3、晾干对象:如以前的汗青、菜园子张青,和现在的天天天天。

以上三种人的地位由上到下递减。你属于中农,差堪自慰,所以,不要为此怀恨在心,我对你还是不错的,宝宝。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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