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与李昌平同志唱唱反调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与李昌平同志唱唱反调   
呼延宇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与李昌平同志唱唱反调 (503 reads)      时间: 2004-9-16 周四, 上午7:2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点评李昌平反对土地私有化的七点理由

我大概的读了读李昌平同志的书,感觉是一个有良心的共产党乡党委书记替农民说他自己的话。首先他是以一个共产党人的立场在看问题,是以维护共产党的统治和现有体制为出发点,只是替农民诉苦,希望政府重视三农问题,说的是他自己的话,也就是向党和政府献计献策。而不是以一个独立的人格和真正从农民的利益出发,来谈农民问题。这就是他的局限性之所在。当然,如果不是这样,他连这点为农民鼓与呼的声音也发不出来。而且他确实是个有良心的还能替农民考虑问题的人,他正在为此付出代价,仅从这点上他就值得我们尊敬。但是指出他文章中的问题与对他的尊敬是不矛盾的,现在我斗胆在一片为他的文章的叫好声中,对他反对土地私有化的七条理由提出不同意见,以共大家参考。

李说:第一、中國農民中的絕大多數沒有私有化的要求。我到過很多地方的農村,在我與農民的交往中,沒有聽到、見到農民對土地私有化的要求。認為,農村土地私有還是公有,是繼續搞家庭經營還是股份合作經營還是其他形式的經營,應該由農民自己選擇。實踐證明,農民自己的選擇往往比精英的英明抉擇要高明的多。

(点评:此判断有些武断。第一,农民没有理由要告诉你他要土地的私有化还是不要,没有抽样的问卷式的调查和分析,不能说明问题。第二,有多少农民能理解和考虑过土地私有化和非私有化的问题,多数农民都是逆来顺受,对于理论上的东西没有思考过。第三,如果问农民是种自己家的地好还是种地主家的地好?这么简单的问题,农民就好作出判断,当然是种自己的地好!种地主家的地与种公家的地有什么区别?显然李在这里是在自说自话,把自己的话当成了农民的话。)

李说:第二、現有農村土地制度並不影響土地使用權的流轉。 有人說:如果土地不私有化,土地就流轉不起來,就無法搞規模經營。 內蒙的大興安嶺地區的農民對我說,他們有了一個土地流轉的好辦法:進城的農民可以用自家的責任田作抵押,每畝可以得到5000元的進城發展的資金,抵押期一般為十年,村長是交易的裁決人。出資人在十年內享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而進城人則享有無償使用5000元資金的權利,實際上是一畝地的租金交換5000元資金的利息。十年期滿,雙方「完璧歸趙」,也可以再次交易。在這種產權的交易過程中,也自然發展出了土地使用權交易的中介組織——土地信用合作社,對進城不再回來的農民,其原承包權通過村土地信用社收歸村集體。為什麼大興安嶺地區的農村能發展出這樣的土地流轉模式呢?因為土地負擔較輕,每畝負擔才20元,土地使用權有較高的收益,可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自願有償轉讓;像中原地區,土地負擔重,土地使用權往往是負收益,土地的使用權自然無法實現自願有償交易。因此,現有的土地制度並不影響土地的流轉,影響土地流轉的是與土地相關的稅費負擔政策。

(点评:这一段正好说明,土地私有化后就更方便,用不着村长当裁决人,自己的土地自己作主;也用不着什么中介组织,直接去银行押土地贷款就行。)

李文:中國農村是不是一定要搞像國外農場那樣的規模經營呢?是不是搞了規模經營就可以有更高的效益呢? 中國現在每年新增1100萬人,保持8%的經濟增長,每年只能從農村轉移800萬人進城就業生活。40年後,中國農村的人口依然還有8億多,人均耕地還達不到現在的水平,所以小農經濟是中國農業經濟的長期現實的選擇。在未來40年,中國農村勞動力的基數始終保持4億以上,而實際只需要1。2億勞動力,因此,技術進步對勞動力的替代並不一定能降低成本、增加土地產出。相反,據我調查研究的結果表明:種地500畝的家庭農場比種地5畝的農戶的單位面積產出要低15%。精耕細作是中國農業的優勢,這個還不能丟。既然如此,我們為什麼要私有化、規模化、集約化?

(点评:土地私有化与规模经营没有必然联系,规模经营是靠市场运作自然产生的,不是人为的,规模经营就算是不适合中国近期的农业生产,也不成其为反对土地私有化的理由;精耕细作也是这样,土地私有化与其没有如何矛盾,土地私有化更有利于精耕细作。)

李文:第三、任何一種制度的建立,都有其相應的制度建立必要的環境條件,在權力集團化、個人化、私有化的農村社會裡何以公正的推行土地私有化?(点评:现有的土地公有化就是公正的?事实上今天是谁的手长、谁有权谁就能拿到公有化下土地的这块肥肉,今天大量的因土地而产生的矛盾,就是因为土地产权不明,让一小部分人得利而产生的。现有的农民手里的责任田,把所有权还给他们就行,虽然也有不合理的地方,但总比被抢光了公正。)在國有企業明晰產權的過程中,大量的事實是「富了方丈窮了廟,大多數和尚下崗了」。工人是有組織的,且在產權改革的過程中被權力與資本合謀得一無所有,何況一盤散沙的農民?!更為要命的是全國農村集體有幾千億的債務,債主主要是幹部和幹部的親朋,如果允許土地私有化,必然是先拿土地還幹部及其親朋的債,農民能分到什麼?我一直以為農村債務、特別是幹部債主化是農村一個十分嚴重的、不能迴避重大經濟政治問題。(点评,更不值一驳,不搞土地私有化这几千亿的集体债务就由农村干部自己来还了吗?)所以,我在《我向總理說實話》一書中,對農村債務的形成過程、結構、危害進行了較為全面的描述,我是希望全社會對底層社會不同階層之間的尖銳矛盾有一個較為清晰的認識,理性的選擇中國社會變革的方向。可惜,鼓吹土地私有化的人似乎越來越多了,我的心思是白費了。如果國家允許農村土地私有化,很多幹部會在一夜之間成為大地主,(点评:在土地公有化下,很多干部名义上不是大地主,但事实上比大地主还要富有,还要容易欺压剥削农民。)

第四、 土地是一個特殊的蛋糕——做不大且越來越小的蛋糕,是不可以多次分配的,經濟學的蛋糕理論是不適用的。這種稀缺性決定土地不能當作一般的商品和生產資料來分配。溫鐵軍先生的「農地在中國的最基本的功能是社會保障功能」的觀點經常受到批判,批判者說,當大量的農民失地、失業後,我們可以把農民納入現代社會保障體系。我無法想像一個人均國民生產總值1000美元的中國,怎麼能建立起8億農民的現代社保體系。不說咱們中國做不到,我們轉移6億農民給美國,經濟總量9倍於我們的美國佬恐怕也無能為力!既然土地是農民的安身立命之本,是8億農民的社會保障,怎麼可以買賣呢?如果土地可以買賣,那城裡人的社保是不是也允許買賣呢?

(点评:土地私有化会出现大量的农民失地失业只是一种猜测,既然土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的根本,那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农民在得到了自己的土地后就更珍惜土地,不会随随便便离开和放弃自己的土地。另外,中国农民什么时候有过社会保障?上世纪60年代饿死几千万人时,农民都熬过来了,今天也有数以千万计的失业农民,有谁给过他们社会保障。)

第五、任何一個制度的確立,只有當制度收益大於制度成本時,制度才能建立起來。「分田單干」之所以能建立起來,是因為「分田單干」後勞動者積極性提高了,每畝能增加300斤產量,儘管「分田單干」也要支付成本——管理成本增加,但收益減成本是一個正數,這是新制度建立起來的根本原因。如果現在搞土地私有化,誰說清楚了制度收益與制度成本之間的關係?天還是那個天、地還是那個地、人還是那個人、生產方式還是那個生產方式,難道把承包制改成私有制就能解決中國的「三農」問題?那我要問: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在土地私有化的制度條件下,為什麼就戰亂不斷、民不聊生呢?

(点评:这就是李同志的历史知识的局限了,用50余年的土地公有制下没有战争的好处来反证数千年的土地私有制导致战乱不断,民不聊生的害处。不是太浮浅了吗?“三农”问题难道是土地私有制下产生的?)

第六、站在五千年歷史的長河中看,毛澤東及其領導的中國共產黨人對中國的最偉大的歷史貢獻就在於完成了中國漫長農民革命。農民革命的核心即是土地革命,歷史上的歷次農民革命運動大多是以「打土豪、分田地」為革命目標的,而毛澤東在實現這個目標後並沒有停止,隨後中國共產黨人又建立起了土地公有制度,至此土地革命的任務才算真正完成。上個世紀後期以來,在中國農村經常出現局部性的農民反抗,但這種反抗只是以反貪減負為主要目標,是局部的「有限革命」,當打倒了鄉村貪官,這種「有限革命」就結束了。假如中國的土地制度真的回到了上世紀的30年代的私有制,中國就必然出現眾多的非法生存者,整個社會就會長期處於一個不安定狀態,當條件成熟時必然演化成無地農民革命運動。因此,中國維持和完善現存的土地公有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点评:这就是李同志政治上的局限了,连江主席的与时具进的水平也不如了。)

第七、現有的土地制度是不是就沒有問題呢?當然不是。我認為最大的問題在於農業用地改為非農業用地的增值收益分配不公問題,是以城郊為主的局部土地農轉非問題,不應該上升為全局的土地制度問題。 有人說,中國的吃、穿、用、行、住五大產業中,前四大產業的成功人事是值得佩服和尊敬的,惟獨房地產業的成功人事不值得尊敬。因為前四大產業是充分競爭的產業,房地產業是一個依靠權力壟斷瓜分土地增值收益的行業,城市的每一棟高樓底下都有血汗和屍骨。這樣的話雖然尖刻了一些,但很深刻。有人對此開出的藥方是土地私有化。但仔細的想想,被征用的一片地是一個人所有具有談判的能力還是十個人所有更具有談判能力呢? 在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中,還有另外一個問題值得商榷:有人以為被徵用的土地的增值收益應該全部歸原來使用或所有這片土地的農民享有。難道全民共建城市所帶來的土地增值僅歸少數人佔有合理嗎?在城市化和現代化的進程中,農業用地轉為非農業用地的增值收益是巨大的,每年都以數百億計。這部分增值收益必須通過立法分配,要把增值的相當部分用於進城農民的社會保障。 解決農民的土地收益被社會強勢利益集團侵佔的最有效辦法是兩個,一個是立法保護農民,另一個是通過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擴大農民的民主政治權力,讓農民能自己保護自己。如果沒有這兩條,土地私有化只會使農民更加弱勢。有了這兩條,土地私有化還有多大的意義呢?

(点评:在李同志看来土地问题是个鸡毛蒜皮的问题,只是点收益分配不公的问题,让农民自己保护自己。最后李同志自己否定了自己,向总理上书干什么呢?农民自己保护自己不就够了。)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49664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