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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敬答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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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敬答芦先生   
所跟贴 敬答芦先生 -- 飞虎队 - (699 Byte) 2004-8-18 周三, 下午1:13 (1296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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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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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唉,先生太客气了,是我受教良多 (465 reads)      时间: 2004-8-19 周四, 上午1:45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例如那黄黑火药之辩,我就从来没想到过,觉得深受启发,刚才在楼下看见wm质疑这一提法,我觉得可以讨论。他那意思,是你把explosive 和 gun powder混起来了,我看未必,黄色炸药不也能作枪药么?不过他也有个point:“火药”这个词大概出现在“炸药”问世之前。所以要确定的是,到底培根说那话是,黄色炸药是否已经问世。据我的模糊记忆,似乎还没有,所以,说火药是中国人发明的似乎仍然成立。但我不知道黑火药是否可作枪药,如果不能,最初的火统(左为金旁)到底是用什么来作火药的?先生如果要坚持旧说,恐怕要解决这个问题,否则恐怕得修改为:“中国人发明了原始炸药,西方人用完全不同的手段独立发明了现代炸药。“

先生对活字印刷术的观点我完全同意,昨天我跟wm激辩时便表明了自己的看法:

一、从问世的先后来看,活字印刷术应该是中国人毕升首先发明的。

二、但是,他的发明甚至在中国都没有得到应用、改进、推广、普及,谈不上有什么影响,遑论对世界文明有推动作用。

三、德国人古腾堡的发明是独立作出的,并不是在毕的基础上作了改进,而且,正是他的发明真正推动了世界文明的发展。

所以,在此问题上,大概我和先生的认识一致。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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