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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版主把污辱蒋树玢的帖子都删掉。她不是公众人物。而王若望,吴祖光都是公众人物。多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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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u2m说的有理。不过我还是认为, -- Anonymous - (56 Byte) 2004-7-17 周六, 上午8:59 (131 reads)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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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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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比方说前段我卷入的打闹就是如此,在我看来,人家死了独生儿子,
又不是什么政治家,在公众场合散布流言蜚语中伤诬蔑甚至辱骂,
岂止违反人伦,而且触犯了中美两国的有关法律,但是因为不犯坛
规,斑竹也不能删帖。
再说,小偷这么干固然无赖,但他其实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
身”。老马本人就干过辱骂死人的事,甚至在本坛网友杜导斌入狱后
写文章警告湖北省公安厅,不许他们“滥用纳税人的钱”让犯人“享
福”。甚至给人家开了菜单,规定每天几个窝头足矣,你说这是人说
得出来的话么,算不算违反人伦?
我当然不是说小偷这么干就是对的----我曾撰文痛斥“以其人之道
还治其人之身”的作法,别人违反人伦,你不能跟着违反是不是?
只是希望老马和有类似毛病的人从自己的难受中推己及人,日后少写
那些丧天良的文字。老芦在网上什么都骂过来,什么人都打,哪怕网
女也毫不留情,但此类起码的自律还是有的。我想,之所以如此,还
是个家教问题吧。
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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