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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阅读杂感(十)---《中国自由民主党是专制党的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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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阅读杂感(十)---《中国自由民主党是专制党的胎儿》 (673 reads)      时间: 2004-7-07 周三, 上午9:3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阅读杂感(十)---《中国自由民主党是专制党的胎儿》

近日,读二OOO四年六月号《北京之春》见有倪育贤先生执笔的《中国自由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加速推动大陆民主进程的六大政策》。我曾读过不少倪先生的大作。给我留下一个总体印象是,倪先生是位鼓吹以暴制暴立场坚定的民主革命斗士。我从来认为暴力革命不是建立民权社会的正常途径。读了中国自民党的《六大政策》后更佐证了我的观点。由此,我的判断是,以倪育贤为主席的中国自由民主党决不是什么『民主』型的政党,而只能是一个准备实现一党专政的共产党式政党的胚胎。

倪育贤制定《六大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证民主运动沿着正确健康的道路稳步发展。』这是一个政党纲领性的文件。在第一条政策中他说『废除中共一党专制是中国民主运动的根本目标和基本诉求,』并说:『今天,历史已经发展到一个关节点上,即当代中国所有的社会矛盾,所有的政治纷争,所有的利益纠葛,最后都导致一个方向,指向一个焦点,对准一个目标,那就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党独裁专制。』就当前中国的政治现状而言,这无疑是很现实的。但是,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在反对一个专制的党的同时我们要明确阐明,我们的最终目标不只是仅针对中共实行的一党专政,同样重要的是必须在现在正在进行社会改革中,防止产生任何新形式的一党专政。不要重蹈由共产党的一党专政代替国民党的一党专政的覆辙。我们的目标是要废除一切形式的一党专政。

不幸的是,我正是在倪育贤的《六大政策》中看到了昔日共产党的影子,看到了孕育着一个新的一党专政的雏形。若谓不信,请看:
在《六大政策》的第一条中,倪育贤在作出『从此以后,对”废除一党专制”是支持还是反对就会成为界定真假民主派的试金石。』后,便严然以民主派、民主运动的唯一代表、当然的发言人自居,试图将自己一党的政策强加于全国民众的头上了。从整篇政策行文中,除了在首段引子中有一句指出『中国自由民主党中央委员会特制定并公布推动中国大陆民主进程的六大政策。』外,在具体的政策条文中,所有政策都以中国民主运动的名义发言。这也充分说明,从此倪育贤的中国自由民主党已将充当中国民运的唯一代表作为其党的基本政策了。

在《六大政策》第二条的标题是『把“归还人民财产”作为民主运动基本政策』。在此,我不准备讨论倪育贤提出的『归还人民财产』的方针是多麽滑稽而不可行。只想指出,这一标题就再次向人们宣示,这『六大政策』已经不再是倪育贤先生的中国自由民主党一党的政策而变成了整个民主运动必须执行的基本政策。人们不禁要问:他究欲将现时存在于中国的那麽多党党派派置于何地?更令人寒心的是,从该政策的具体内容看,这项政策决非中国自由民主党现时有能力实施的政策。这项政策只可能在推翻了中国现政权,倪育贤先生的中国自由民主党执政以后方可执行的政策。那么,倪先生认为届时的中国民众是否还有讨论、制定一部新宪法的必要,『六大政策』可是不容置疑的国策?中国民主自由党是否准备实现民权宪政呢?这《六大政策》中所说的『民主政府』除了共产党式的『人民专政』式的『民主政府』还能是什麽!

第三条『对一切中共官员实行“小功补过,大功折罪,鼓励弃暗,奖励投明”的政策』;
第四条『对国内由于参加、支持、同情、保护民主运动而受到中共当局打击、迫害、报复的人员,实行政治上的优抚,经济上补偿
的政策。』
第五条 对沽恶不悛地维护一党专制而对人民犯下严重罪行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中国民主运动将对其实行公开记罪,依法追究的政策

以上三条表明倪育贤对弃暗投明的人,对民主功臣,对顽固不化者的政策。很显然这是效仿中共的统战政策而定的基本政策。中共他实现的是一党专政的党天下,要奖谁,罚谁全凭一党甚至一人说了算,可以无法无天。但是自称是以废除一党专制为己任的倪育贤,中国自由民主党,竟然也丝毫不谈以法行事。仅以一党之言来决定日后新政府的政策他们要实现的是宪政还是一党专政还不昭然若揭的么。

在第三条中,以中国自由民主党的政策来保证新政权对旧政人员的处置原则。岂不活龙活现地显示出一个的毛式专制的形象。其结果必定是顺我者十恶皆赦,逆我者栽藏加害,冤狱丛生。新政权必须认可由中国自由民主党出具的立功证书么?
在第四条中,由中国自由民主党对有功之人开具『优抚证书』,于法何据?这岂非为贪污行贿大开方便之门?
在第五条中,所制定的所谓记罪的政策,更是形同儿戏。在中国自由民主党的中央委员会中不知可有几位有法治观念的豪杰。在今天法律未定,罪行先立。这是那生家的民主法制;还拿这种打土豪分田地的造反政策,先斩后奏,来冒充反一党专制的英雄。真难免要贻笑大方的了。

按倪育贤的政策,我不能保证他不会象袁世凯,蒋介石,毛泽东那样当上总统,委员长,主席,但是我可断定,他所建立的政权决不可能实行民权宪政。

这《六大政策》是中国自由民主党中央委员会的决策,却不以中央委员会签具,而另注以倪育贤执笔,是为了表明倪先生在中国自由民主党中的权威,还是说明不少其他委员会成员对此政策多有保留意见,就不是我等外人能得知的了。但是,这至少为证明中国自由民主党不但将来要实行一党专政,可能还会一人专权露出了些些蛛丝马迹。

所以,我说现在的中国自由民主党实在是一个专制党的胚胎。我但愿他能胎死腹中,不要为害将来。

这《六大政策》的第六条,倪育贤说『中国自由民主党领导成员向社会作出公开的承诺,在民主制度建立之后,不参加中央政府公职的竞选』这确实是一个漂亮的,然而却是廉价的承诺。

倪育贤说:『本党的每一个党员都必须承诺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绝不追求超越普通公民之外的任何特权,为了维护中国民主运动的纯洁性,本党常委以上的干部履行”功成身退”的签约,承诺在民主制度确立之后,不参加政府公职的竞选,为中国民主运动作出立党为公的表率,以昭信义于天下。』

如果说一个专制主义者宣告,他仅为他人争专制权利,而保证专制政权建立后自己不要任何特权还可以说是一个难能的承诺的话。我们现时的社会改革,目标是建立一个民权宪政制度,那么『绝不追求超越普通公民之外的任何特权』便是每个普通公民必须遵守的最低法律准绳了。然而,一个所谓的民主政党将这点作为了不起的,对民众的政治承诺岂不有些滑稽。

至于『本党常委以上的干部履行”功成身退”的签约,承诺在民主制度确立之后,不参加政府公职的竞选,为中国民主运动作出立党为公的表率,以昭信义于天下。』本来倒还是值得一提的,甚至可作为其他党的常委们的表率。但是,我建议,这『常委』是只指现任常委,还是包括历任常委。再有,『功成身退』作何解释,会不会永远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呢?邓小平那样的普通党员是否算『功成身退了』呢?

我在2000年一月号的《北京之春》上看到倪先生说『我呼吁为了有利于我们的斗争,民运人士有可能拿到护照的都应该去申请外国护照,』还得知倪先生自己是入了美国籍的人了。那么,在中国自由民主党常委以上还有几位是中国人呢,你们这个党是否在美国注册的呢?到底是中国政党,还是美国政党。你们这些美国人来承诺不参加中国的选举是否具有实际的意义呢。你们的『六大政策』是准备在美藉华人中实施还是在中国本土实施?

在倪育贤的《六大政策》中我见到的只是,一个专制政党的雏形。一项『归还民产』的笑话。一个廉价的承诺。

呜呼,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中国自由民主党。呜呼,伟大的领袖倪主席!

附:

《中国自由民主党中委关于加速推动中国大陆民主进程的六大政策 》 倪育贤 执笔

对历史有深远影响的天安门民主运动十五周年就要到来了。

为了迎接中国民主运动的新高潮,避免重蹈十五年前天安门运动“目标不明确,组织不到位,策略不实际”的覆辙。保证民主运动沿着正确健康的道路稳步发展。中国自由民主党中央委员会特制定并公布推动中国大陆民主进程的六大政策。以达到最大限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程度消弥反民主势力的干扰,将民主巨轮引达胜利的目标。

一、把“废除中共一党专制”(即废除党独)确定为中国民主运动的基本纲领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成熟的社会变革运动如果缺乏一个正确的能集中反映时代要求的基本纲领,那么这个运动就是不成熟的幼稚的运动,就将陷入夭折失败的险境,如果从“四五”天安门民主运动算起,中国民主运动已跋涉了近三十年崎岖坎坷的历程.近三十年来,民主运动曾经提出过不少政治口号,也制定了很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但是由于没有确定一个基本纲领,没有一个提纲掣领的根本方针,我们的运动常常陷入失去方向和目标模糊的困境,为此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程】注:『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成熟的社会变革运动如……』中的『成熟的』三字似应删除。

积三十年之经验,我们终于体认到,废除中共一党专制是中国民主运动的根本目标和基本诉求,这是时代的呼号,是历史的要求,也是全中国人民的普遍渴望。

中共一党独裁对国家政治权利的独占、独霸和独享造成了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公,在这个根本是非完全颠倒的不公、不义、不平的权力框架下,人性中的真、善、美完全被假、恶、丑所压倒,在这个黑白颠倒,是非混淆,功罪错位的社会里,只能产生仇恨、嫉妒、暴力、邪恶,最后导致暴虐和残忍,导致对生命和良知的摧残,六四惨案就是一个实证。

今天,历史已经发展到一个关节点上,即当代中国所有的社会矛盾,所有的政治纷争,所有的利益纠葛,最后都导致一个方向,指向一个焦点,对准一个目标,那就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党独裁专制。我们可以把它叫做“党独”。共产党现在是逢“独”必反,其实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最大的危害,最大的祸根就是“党独”.现在中国大陆的一切黑暗,一切污秽,一切的耻辱,一切罪恶,归根结底都是一党专制造成的恶果,都是为“党独”所累。在一党专制这个祸根被铲除之前,一切社会进步都将被逼进死胡同,一切功绩都戴着虚伪的面具,一切美好都涂上荒谬的油彩,一切善良都染上偏狭的恶意。古人云:庆父不死,鲁难未以.现在可以肯定:党独不除,国难未已,专制不废,民无宁日!

把废除一党专制确定为中国民主运动的基本纲领,这决不是一个政治口号的重复和强调,历史将证明,这是我们跨出的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的一步.从此以后,对”废除一党专制”是支持还是反对就会成为界定真假民主派的试金石。

只有跨出了这一步,民主运动才能拨正自己的航向,才能高挂起自由的风帆,坚定不移地驶向胜利的彼岸。

二、把“归还人民财产”作为民主运动基本政策

一个社会改革运动的基本诉求如果游离了人民的切身利益,这个运动是很难得到人民认同和支持的,也必定是缺乏生命力的,事实上中共五十多年的一党专制可归纳为两件事:一是剥夺了人民的基本人权;二是剥夺了人民的私有财产权。中国共产党从一九四九年夺取政权以后,通过所谓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发动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政治运动。中共滥用国家暴力把一切可能搜聚起来的社会财富,民间资产都强占为所谓的“国家所有”,实为一党独有。因为在一党专制下,国库即为党库。除了共产党特权阶层可以随意挥霍之外,任何人都无法分享这笔巨产。在中共统治的半个世纪中,中国广大无权人民一直在最低生存线上挣扎,被迫用自己的血汗来为中共控制的国库提供最大限度的财产积累。

正是这些积累才最终形成了今天所谓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现在中共进行的经济改革,实行国有企业私有化和企业改制,实质上是把本来由人民共同创造的财富,转由一部分有权者来私分,私占和私享.这就造成了最大的社会不义。这种社会不义引发的社会矛盾正在日益激化,并势将成为触发社会大动乱的导火索。

民主运动说到底是维护社会基本正义的运动,如果我们不能把中共非法剥夺的人民财产这个最大的社会不义纠正过来,民主运动将失去它的正义性和正当性.所以中国自由民主党提出“归还人民财产”的政策,为回归社会基本正义奠定坚实的基石。当然合理的归还人民财产,这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首先,我们必须向人民保证,民主运动将”归还人民财产”作为民运的重大基本政策确定下来.这就是民主运动向人民作出了庄严的承诺:在废除中共一党专制之后,中国民主制度一旦建立,就立即开始实行“归还人民财产”的实际步骤,作为第一步,由民主政府制定出总的方案,对中共剥夺人民财产的总额,作出核估,然后再责成国家银行将必须偿还人民的财产折合成由国家保证的有价证券分期发还给每一个成年的公民,公民可以将“归还民产有价证券”用以购买土地房屋,储蓄,投资或其它的消费,民主政府实行“归还人民财产”的政策,可以最大限度的消弥社会不义,藏富于民,并可以大大促进经济的发展。

三、对一切中共官员实行“小功补过,大功折罪,鼓励弃暗,奖励投明”的政策

中共民主运动是秉持“人权”理念与人道原则的运动,我们要废除和反对的对象是专制制度和顽固支持专制的政治势力,所以中国民主运动对原来依附中共一党专制的社会成员,从中央领导人起到基层支部书记止,凡一切损害过人民利益的中共干部,只要停止助纣为虐,一律实行“小功补过,大功折罪, 鼓励弃暗, 奖励投明”的政策, 自本政策公布之日起,凡中共干部,只要在实际上有反对专制支持民主的立功表现者,本党可以出具证明书.在民主政体建立之后,分别情节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犯有重大罪行的但确有改恶从善立功表现者也将建议司法部门视其立功表现依法减免其刑责。我们的既定方针是:对一切中共官员都给予改恶从善的出路,民主运动绝不进行政治报复,以保持民主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四、对国内由于参加、支持、同情、保护民主运动而受到中共当局打击、迫害、报复的人员,实行政治上的优抚,经济上补偿的政策。

由于中国共产党对民主运动的镇压和迫害,特别是在国内一党专制的严酷统治下,投身民主运动需要巨大的道德勇气,对由于支持、同情、参加民主运动而遭受中共专制打击、排斥、报复的人士,民主运动承诺实行在政治上优抚,在经济上补偿的政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我们将尽可能的给受中共政治迫害的民运参加者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政治上的保护。

长期以来,中国民主运动的众多先行者凭着对国家人民的忠贞,出于良知与热忱无怨无悔地投身于这个运动,并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这都是无法以物质价值来计算和补偿的,但是民主运动不是仅靠少数无私奉献者的参与就能成功的,它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的主动参与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所以,对大多数普通群众而言,由于参与民运而遭受的精神与物质的损失就成了一个必须正视也必须给予实际解决的社会问题,对因参与民运而受到迫害与遭受损失的民众,民主运动应对其进行适当的保护和补偿。这是民运落实人人平等原则的体现,也是实行社会公正的必需。

在目前民运资源相对匮乏的条件下,民运一方面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保护和帮助受迫害者,另一方面也可以出具优抚证书的办法先在政治上予以承诺,因为民主运动的胜利是毋庸置疑的,可以期待的,所以这一补偿承诺在不久的将来是可以兑现的.

五、对沽恶不悛地维护一党专制而对人民犯下严重罪行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中国民主运动将对其实行公开记罪,依法追究的政策

必须指出,在中国共产党三千万党员中,绝大多数都是普通的党员,他们本身也是一党专制的受害者。他们参加中共是特定的历史环境造成的,中国民主运动对中共一般党员,干部都要团结保护,平等相待。但对中共掌权者中,特别是中共专政机关内极少数极端仇视民主运动、对民主运动实行残酷打击而造成严重恶果,使被迫害人致囚、致伤、致残、致死的现行犯罪者,民主运动将实行公开记罪,依法追究的政策,以扶正祛邪,匡扶正义,今后民运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开辟惩恶专栏,在查有实据的情况下,对这些恶人的罪行予以记载和公布,并接受受害人的检举和揭发,以便在民主制度确立后,作为追究犯罪者刑责的证据。

六、中国自由民主党领导成员向社会作出公开的承诺,在民主制度建立之后,不参加中央政府公职的竞选

中国自由民主党是以“废除一党专制,建立民主政体”为根本宗旨的民主政党,建党十五年来,中国自由民主党一直站在中国民主运动的最前列,为维护中国人民的自由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抗争。

我们的不懈努力,完全是为了早日实现“还政于民、还产于民”的社会改革目标.本党的每一个党员都必须承诺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绝不追求超越普通公民之外的任何特权,为了维护中国民主运动的纯洁性,本党常委以上的干部履行”功成身退”的签约,承诺在民主制度确立之后,不参加政府公职的竞选,为中国民主运动作出立党为公的表率,以昭信义于天下。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大陆公民维权运动的蓬勃展开,中国人民的权利意识正在日益觉醒.种种迹象表明,一个比八九民运更加成熟、更加深刻、更加波澜壮阔、更加卓有成效的民运高潮正在酝酿,我们深信,这个民运新高潮将以不可阻挡的燎原之势,澎湃激荡于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神州大地之上,并谱写出中国民主进程崭新的灿烂篇章。

中国自由民主党中央委员会

主 席:倪育贤

执行长:薛 伟

秘书长:潘 晴

2004年4月10日于美国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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