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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甫某辞职并公开离开公司,显然就相当于辞职已经事实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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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甫某辞职并公开离开公司,显然就相当于辞职已经事实成立   
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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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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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甫某辞职并公开离开公司,显然就相当于辞职已经事实成立 (170 reads)      时间: 2004-6-19 周六, 下午8:30

作者:安魂曲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如果甫某仅仅辞职,还有“辞职未获准”之说,但不仅辞职,而且公开声明立即离开公司、和公司结清帐务,这就属于事实辞职,绝无可以事后说了不算之理。

好比你手下一个部门经理找你辞职,你不置可否。。。如果他继续呆在公司,这辞职还未生效----但如果他公开在公司对全体员工甚至客户声明自己马上走人,并要求公司结清其工资奖金。。。。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公司一时没有公布下一任部门经理的人选,此人的辞职也已经事实成立,绝没有过两天他又回来,硬说自己还是部门经理的道理。



作者:安魂曲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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