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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请赐教一二如何?不过顺便说一句,我可没有认为奸坛“衰败” -- 狼协 - (76 Byte) 2003-12-07 周日, 下午12:18 (178 rea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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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转贴草虾一帖】作者: 草虾 新海洲的大忌: 蚂蝗必杀 12/10/2003 03:52 [Click:36]
新海洲的大忌: 蚂蝗必杀
南方人知道, 水田里的蚂蝗最为可恶, 别人在辛勤耕耘, 它扑上去咬住不放, 死死纠缠.
草虾定义一个术语’蚂蝗贴’, 即只有标题的跟贴, 或者贴文只有寥寥数语的跟贴, 而且是恶意攻击主贴,就属于蚂蝗贴,必删.
主贴作者注意, 如果受到蚂蝗贴的攻击:
如果你不答复, 独立检察官将会来为你清除, 同时警告这个蚂蝗.
如果你自己答复了, 独立检察官就不管了, 视为你自己有兴趣料理这条蚂蝗.
跟贴作者注意, 如果你要驳斥一篇主贴:
你跟短贴讽刺挖苦也可以,用作者的观点原话反驳也可以,但请你最好另开主贴, 而且最好是有足够的分析, 说出你的理由.即使骂人的理由不成立, 独立检察官只会认为你的主贴不符合新海洲的立意而移去, 但不会责怪你.
如果你仅仅是短贴相骂, 你将可能被判为’蚂蝗贴’,可能要删去你的短贴, 留下你的不良记录
海纳百川 (http://www.hjclu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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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09.108.201.124/TextBody/294110.asp?Stat=3&PageIdx=1&oD=2 >狼协原帖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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