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英国司法的耻辱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英国司法的耻辱   
所跟贴 名字叫哈桑 -- 妖刀 - (137 Byte) 2013-7-08 周一, 上午6:37 (385 reads)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文章标题: 想当然耳,你若去作法官,比那家伙还糊涂:)(老稀赶快警告他侵权) (392 reads)      时间: 2013-7-08 周一, 上午7:46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那女的她爹是个反恐专家,目前正在海外协助英国反恐,别以为人家是中东人就一定是恐怖分子,她爹是正版“阿奸”,她就不怕被人家锄奸把他砍了脑袋?论“民愤”,她爹的可比英国军人大得多。

不说这些吧,光讲程序正义:

1)不能自由心证,以想当然入罪。犯罪动机是需要证明的,否则就只能接受被告的自辩。

2)民主法治的原则是“宁纵勿枉”,不能因为少数中东人忘恩负义,就因人施法,搞族群歧视,那样只会毁掉法治,最后弄得所有的人都无安全可言。

此外,逻辑上也不能自圆其说:

1)小概率事件不等于不可能,世上有比这更巧的偶合。Improbable不等于impossible。

2)她若有犯罪故意,就会采取各种手段隐藏自己的IP,更不会去主动报案,反而引火烧身。

最后,恭喜你啊,荣获少正卯的赞同,很难想象世上有比这更大的耻辱了,值得庆幸啊,状元不也是天下第一么?哈哈!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芦笛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可以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177169 seconds ] :: [ 24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