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和他的战友们没有与被赶到英伦三岛的保守派共同制宪,也没有与国内自由派托马斯·潘恩和亨利·帕特里克—— 前者是《常识》的作者,后者提出美国革命著名口号“不自由,毋宁死”——分享政权。但是,他们在解决内部分歧时是充分民主的。认识到派系斗争是政治的题中之义,华盛顿在制宪会议中没有用他在独立战争中获取的巨大威望和权力压制反对派,而是端坐在他的木椅上,像一座雕像。与此同时,他的朋友麦迪逊忠实地记录了制宪会议的全过程,留下了一部众人合写的历史巨著——《制宪会议记录》(Notes On Philadelphia Convention)。三十年前,笔者从中国到美国读书,通读了这部63万字的笔记,惊讶地发现:原来政治还可以这样搞。
(1) 行政权 制宪会议代表要决定的第一个问题是总统的人数和权力。最初的共识是:为了防止个人独裁,必须集体领导,不能选一个人当总统。沿着这条思路,代表们参考罗马共和国双执政官的经验,提出设立两个或四个总统。最极端的方案甚至提出选举13个总统,分别代表13个独立的州。面对众说纷纭的局面,睿智而富有政治经验的富兰克林一锤定音,以雄辩而简洁的常识说服了大家。他说:行政的最高美德是效率(The highest virtue of the executive is efficiency)。为了实现效率,必须一人负责。一辆车不能有同时有两个司机,如果怕司机违章驾驶,可设警察在一旁监督。(中国常识:一个和尚挑水,两个和尚抬水,三个和尚没水。)
(2)立法权 争论的另一个焦点是议会的权限。为决定议会人数和选举方式,代表们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几度拔剑威胁决斗 。在参考比较罗马贵族院、英国上下议院和反复衡量大州、小州权益之后,代表们终于在富兰克林的另一句名言上达成共识:立法的最高美德是贤明(The highest virtue of the legislative is wisdom)。为了达到贤明,必须集思广益,不怕人多,不怕旷日持久的争执扯皮。(中国常识: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