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薄熙来和他的乌有之众(5)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薄熙来和他的乌有之众(5)   
所跟贴 薄熙来和他的乌有之众(5) -- 金唢呐 - (3591 Byte) 2012-4-18 周三, 下午9:54 (2259 reads)
金唢呐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7/06/19
文章: 1504

经验值: 61256


文章标题: 重庆“高应朴案”(ZT) (578 reads)      时间: 2012-4-18 周三, 下午9:56

作者:金唢呐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原创]紧急呼吁全社会关注重庆“高应朴案”

cnvpp 于 2012-3-27 14:35:41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高应朴,1963年生,1986(或1987)年武汉大学新闻系毕业。原《亚太经济时报》(原属广东省社科院主管)编辑部主任,后任《华商时报》(原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管)总编室主任,80年代末曾采访过两任国家最高领导人。2009年底仅仅因在自己QQ空间写过几篇日记,对重庆打黑问题提出批评,结果被判刑3年,如今已服刑1年半。恳请高居庙堂的大人们千繁百忙中抽时间过问一下此案,大恩不言谢。

本来,高应朴先生自身就曾是媒体人,可是当其“因言获罪”后,居然无法通过媒体为自己喊冤叫屈,真是天大的讽刺。好在天理昭昭、善恶有报,侥幸得是,庙堂之上还有火眼金睛存在,使重庆问题终于有了一点眉目。作为高应朴先生原来的同事,我真诚地希望重庆能够重新审理高应朴案件,使得高先生能够得以平反昭雪,并为其恢复名誉。恳望全社会舆论的关注。

“高应朴案”是一起不折不扣的天大冤案。与众所周知的“李庄案”不同,“李庄案”毕竟是公开审判的,并且重庆方面无论如何还算给了李庄先生“申辩”的机会,而“高应朴案”的罪名却是一个莫须有的“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一点申辩的机会都没有,刀俎之鱼,任人宰割。大家不妨仔细想想:高应朴仅仅在自己的QQ空间写了几篇“日志”而已(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言论与行动),也仅仅是对“唱红打黑”提出点个人不同意见。高应朴先生既无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更无反党反社会主义行动。竟然获如此重罪,是不是非常荒唐可笑?

高应朴案件所有审判过程都是在秘密中进行的,当高先生被重庆秘密判决有期徒刑3年后,不许其上诉、不许其喊冤。而高应朴先生本人也表示“服从判决”,为此还向重庆当局书面保证“永不翻案”。高应朴妻子(重庆某重点中学英语教师)还按照重庆有关领导的要求,也特地写了书面《保证书》,保证不将此案透露给任何人。

于是,一个颇有黑色幽默味道、更为荒诞的、被人曲扭过的现实居然以一种令人啼笑皆非、唏嘘不已的方式这样呈现在世人面前:

第一,在高应朴被捕、判刑到今天,在将近2年的时间内,高应朴的母亲(居住在四川成都)居然都不知道自己儿子坐牢的消息,而高的妻子只告诉高的母亲(不知是否有人命令高妻这样讲):高应朴“在伊拉克做生意”。而高应朴年迈的老母亲也确信自己的儿子在伊拉克做生意、干大事,还为此感到很骄傲,并经常带着得意的神情讲给自己的街坊邻居们听呢。

第二,在高应朴被捕、判刑到今天,将近2年的时间内,高妻(重庆某重点中学英语教师)所在学校的领导、教师和学生,谁也不知道这件事情。他们只知道他们的同事、老师有个“在伊拉克做生意”的丈夫。颇具“喜剧”效果的是:即便与高应朴同住一个小区、甚至一栋楼的邻居们居然也不知高应朴被捕判刑的消息。每逢邻居、好友们问起,高的妻子也只能这样回答:“我家老高在伊拉克做生意,现在的伊拉克能赚大钱呢”。

第三,2009年夏末秋初的一天,高应朴在被重庆警方从家中带走后的几小时内,被吓得目瞪口呆的高应朴的妻子在惊慌失措中曾经给我与高的其他几个好友打过电话,希望我们几个好友能够通过自己的关系,在北京为高应朴聘请知名律师为其辩护。我们也为此奔走努力了几天。但没过一星期,高妻便给我们打来电话千叮咛、万嘱咐地说:“你们什么人也不要找了,千万千万不要再找律师了。”此外,高妻还特别嘱托、反复叮咛我说:“老高这件事,你们千万不能让媒体知道,更不能透露给境外媒体。否则,一旦老高有个三长两短,我也不活了……”听罢高妻的嘱托,我们几个朋友,立即停止一切行动,只好沉默以待。
……
一转眼,接近2年的时间过去了。俗话说得好:皇上不急太监急,我们这些高应朴昔日的同事和朋友们,却是如坐针毡、度日如年啊。我常常这样联想:高应朴就像一只当着我们的面被宰杀的猴子,而我们这些同事与好友无疑就是一群被吓得魂飞魄散的鸡鸭,一天到晚大气不敢喘、惶惶不可终日。这是一种怎样的无奈与悲凉啊。

据高妻说:老高服刑后身体状况比原来似乎好了一些,体重也减轻了不少。在监狱里可以阅览《人民日报》、可以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节目,还可以阅读一些政治、哲学、历史、小说等方面的书籍。你看老高这小子,在监狱里活得多“滋润”啊——莫不是这家伙是“故意躲起来修身养性”不成?诚如斯,实乃人生之“大智慧”矣,令我辈愧而望尘、实不及也!

最后,作为好朋友,请允许俺对老高这小子来上一句“国骂”作为这篇《呼吁书》的结束语吧:
他奶奶的,你高应朴在里面“享福”,而我们这些兄弟姐妹们却在外面“受罪”。等你小子从里面出来后,决不能轻饶,一定要当面让你这家伙好好补偿一下兄弟姐妹们的“精神损失费”——咱话可说在前头:喝一顿剑南春、吃一顿重庆麻辣火锅即可,一言为定。耶!

南街村奴隶统治实践失败了;华西村封建专制统治即将面临全面破产。
擦亮双眼:重庆经验归根到底一句话:不是共同富裕,而是共同贫穷!
破例支持互温习一下,希望能够挖出建国甚至建党以来最大的贪污犯。
那些企图复辟倒退、残酷践踏民主法制的人,你们该进历史垃圾堆了。
世界大势浩浩汤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先生之言今天仍具警世意义。

高应朴妻子电话:15086856737;其QQ号码为:26199498,736298435
如您愿意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请与其联系,谢谢!

(*特别声明:“高应朴案”是在高的家人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由本人自作主张擅自公布出来的。而高应朴妻子上述联络方式,更未经其本人同意,也是我擅自在这里公布出来的,与高应朴及其家人没有任何关系。)

(图片说明:图为高应朴先生2003年摄于广州)

[原创]判处凯迪网友高应朴三年徒刑的法官该当何罪?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page=1&boardid=1&id=8229169

一点五18 于 2012-4-2 13:49:54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一点五



从发贴习惯看,高应朴是一个地道的凯迪网友,那篇让他获刑三年并仍在坐牢的贴子——《痛看山城成山寨 》,于2010年1月9日22:19:55发于凯迪网站,署名“西南派克”,此外仅发于自己的QQ网络日志。我早年也喜欢到处发贴,现在也只发凯迪及新浪博客。而且,倘若高应朴只发个人QQ网络日志,大约不会出事,既不大可能被发现,发现后也能一删了之,从这个意义上,高应朴应该是在凯迪发贴而获刑第一人,这样的“第一”并不让任何人感到骄傲。



为什么发一个贴子要判处三年?这是有讲究的。曾经有个县委书记出了事,因此才知道该书记下令把一位网友判了三年劳动教养。记者问县公安局长,你判三年劳动教养的理由是什么?局长回答,县委书记一届五年,已经干了两年多,三年后书记高就了,才能让他出来。重庆的法官判处高应朴三年徒刑,理由又是什么?奥秘又在哪里?



综观《痛看山城成山寨 》,只是一篇有理有节的分析文章,而且从今天的结局看,这简直就是一篇天才的预言文章。在这篇文章里,作者断言王立军必然出事。事实果然如此。倘若在一个稍微正常的国度,仅此即可扬名天下,但作者不幸生活在“红唱黑打”的特色山城,不但因此获刑,至今依然关在牢房里。



每一个行业都必须有自己的职业操守。法官的职业操守是什么?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神”。它是法官的内裤,必须守住。人无脸、树无皮,百事可为。从判处高应朴先生三年有期徒刑的事实看,这条内裤竟然成了重庆法官的“齐B小短裙”,它不过是用来取悦主子而已。最高法院一再宣称“错案必纠”,遵照这一最高指示,个人认为:必须追究判处凯迪网友高应朴三年徒刑的法官的渎职罪。非如此,既不足以断后,也会让最高法院痴痴以求的“懂法”、“信法”、“守法”社会像废水一样流失。



附:痛看山城成山寨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d1a7cd0102dx5l.html

作者:金唢呐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金唢呐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可以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48479 seconds ] :: [ 24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