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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问题讨论】有没有比独裁制度和民主制度更加优秀的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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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问题讨论】有没有比独裁制度和民主制度更加优秀的制度?(3)   
吴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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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问题讨论】有没有比独裁制度和民主制度更加优秀的制度?(3) (877 reads)      时间: 2011-11-29 周二, 下午12:48

作者:吴耐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前一篇帖子里,本来想随便写几句,交了差好干正事去了。没想到许多人没有看明白我的意思。只好再多说几句。顺便把几个回帖中的文字集中在一块,让没有看到回帖的网友看一下。

首先,澄清一下民主制度的定义。我想许多网友可能把法治啊,宪政啊,自由啊等等都看做是民主制度的一部分了(其实这些是宪政民主制度的一部分)。甚至有的网友认为民主制度包含了 政治方面经济方面文化方面等等的具体政策,比如军队国家化也是民主制度的一部分等等。总之,民主制度是个筐,五花八门的东西,只要沾边都可以往里装。我也不能说你们是错的。只能说你们说的民主制度是一个广义的制度。而我文章里提到的只是一个非常狭义的制度,甚至不叫制度,叫做群体利益决策机制就好了。我说民主的时候,其实心里想的是当一个涉及到群体利益的事情需要做出一种决策时,如果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让所有人参与做决定,就是一个民主的制度,如果是按照多数服从少数,或者只让少数人参与决策,那就是一个独裁或者专制的制度,并不涉及到法治啊,宪政啊,军队国家化啊等等问题。我想这是许多人看我的文章感到不理解或者云山雾罩的原因之一吧。

民主决策制度其实存在很多咱们中国人还没有完全搞明白的地方。比如,为什么有些提案必须一定要2/3的多数人同意才算通过,而不是1/2多数通过就可以了?为什么宪法的修改要3/4的州通过才行,而不是1/2的州通过就可以了?这里边有没有什么玄机?不要小看这些数字似乎无关大局,其实可能非常关键。小衲不是常说,“size matters”吗?要我说“数量”也“matters”。比如一个医生给人治病,吗啡用少了无法起到镇痛的作用,用多了要出人命。安眠药少了不管用,多了您就永远睡过去了。砒霜少吃点有养颜作用,略微多吃点就能让人嗝屁。在医学上同样一种药,即可以是良药也可以是毒药,即可以治病也可以要命。民主是否也是这样?什么时候用多大剂量,什么地方适合,什么地方不能用,是不是要有讲究。咱不能看见西方人民主制度运用的很好,就不问缘由兴冲冲山寨版到中国,结果病没治好,闹个半身不遂?民主是有使用范围的。这一点我想大家都没有异议了吧。比如古希腊非要用民主决策的办法来审案子,结果把伟大的哲人苏格拉底给送上了断头台。用民主决策的办法来管理军队,结果把许多将军给流放给逼反。

民主不光是有适用范围,还有剂量上一个适用度的问题。比如说,前几年,参议院众议院都是民主党占多数,总统奥巴马也是民主党的。按照民主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党提出的议案应该很容易通过啊,可是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因为许多议案不是过半数就算通过,而必须是过2/3多数才算通过。为什么美国政客们要把门槛值提的这么高?这不是存心跟自己过不去,让老百姓骂娘,说你们这帮鸟人站着茅坑不拉屎,争来吵去死活也达成不了协议,也无法采取任何行动,尸位素餐,眼看着美国经济滑坡衰退而无所作为?

如果没有研究清楚西方医生是怎样给病人治病的,光看着人家用了吗啡,咱也马马虎虎大概齐用吗啡,病人没治愈反而给害死了。如果没有研究清楚西方政客是怎样行使民主制度的,光看着人家实行了民主,民富国强,就冒冒失失引进中国,很可能就会橘过淮南变为枳,成为象印度那样虽然总统是民选了,但是种姓制度并没变,贪官污吏能贪的还在贪。或者象南美那样,变成了翻烙饼折腾的死去活来。网上毛左经常骂右愤们和西方人没安好心,成心用民主这副毒药来陷害中国,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民主的度的问题不是我这篇的重点,我现在想强调的就是许多时候有比民主决策更好用,更让人信服,也更能让人接受的决策方法。这就是交易方法。这种方法如果与民主决策方法配合起来使用会更好。怎么配合呢?那就是把民主决策来决定“要不要做某件事”,改造成民主决策决定“要不要达成某项交易”。并且提高决策通过的门槛值,从1/2多数同意就算通过,改变成2/3多数,3/4多数甚至是全体一致同意才算通过,这样才能避免多数人利用人数上的优势来欺压强迫少数人。独裁制度下,多数人被欺压得很了,还能通过人数上的优势造反来反制少数人的压迫。民主制度下,少数人要想造反几乎不可能成功。因此可以讲民主制度下的强制更不人道。也因此我们必须想办法尽量减少甚至消除各种各样的强制和压迫。

交易真的就比民主更少强制,更得人心?我用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来说明一下。比如一伙人下班后,部分人想打篮球,部分人想踢足球。如果分成两拨,人数都会不够,玩儿不起来,也就是外在条件是两拨人无法各干各的,必须一起玩儿才行。如果按照民主决策原则,那就投票,看是想打篮球的多呢还是想踢足球的多。比如想打篮球的多吧,那民主表决的结果肯定是去打篮球。如果每天都这样民主表决,那么想踢足球的就永远摸不着门。如果按照交易原则,两拨人可以各自提出交换条件,看看能否成交。不行就讨价还价,继续商讨。那么就很可能会出现双方一致同意“三天打篮球,两天踢足球”这样皆大欢喜的结果。这就比民主原则更高明,更人道,更少强制。 少数人也不会总是吃亏。因为吃亏多了,这些人很可能会说反正我总也玩不了自己喜欢的足球,干脆咱啥也不干了,我得不到满足,也不能成全了你们想打篮球的。这就可能会导致两败俱伤的双输局面。政治上也是这样。我想强调的是,在许多时候人们认为可以用少数服从多数这种民主原则来强迫少数人,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来满足多数人的利益的时候,其实有更好地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人们已经在很多地方进行过交易,但是交易永远不嫌多,做什么事都要先看是否可以通过交易来解决。

“一致通过”或者“一票否决”就是一种交易,而不是简单民主。比如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的一票否决权就保证了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被“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牺牲掉。但是交易是有交易成本的。在小范围,人数比较少的情况下一票否决是可以进行下去的,交易成本也不算太高。当人数比较多的时候,“一致通过”几乎是不可能达成的。只能退而求其次,采用3/4多数通过或者2/3多数通过来代替。但是我们要明白“一致通过”和简单多数通过有着本质的区别。一致通过是一种交易,不会损害任何人的利益,简单多数会牺牲少数人的利益。3/4多数通过或者2/3多数通过则是介于两者之间。

交易有可能达成也可能打不成。如果交易不成怎么办?如果交易不成,那么也不要急着用独裁啊,或者民主表决的办法来解决问题,而是变通一下交易的东西,看看换一种交易方式能不能解决问题。政治交易就跟菜市场老大妈买菜没啥区别,就是要讨价还价,多来几轮,探测对方的底线,如果两者的忍受范围确实有交集,那就可能成交。如果完全没有交集,恐怕就要从别的地方找补一下才能成交。比如你用一只鸡就想换我的一头牛,恐怕不行。但是如果你再加一头羊或者一头猪,没准我就接受了。或者你要拿一只鸡换我一头牛我不干,我换成用一只鸭子换你一只鸡成不成?这个就叫变通。放到政治上,就是你想用削减1%的福利来换取加我10%的税我不干,但是你说福利真的没有办法再减少了。再减那些穷人要造反了。那交易不就做不成了?但是咱可以变通啊。福利没法削减,你能不能削减政府开支?比如政府官员的工资补贴,政府人员的数量等等。这就是变通。变通就是别在一棵树上吊死,把想交换的东西换一换,目的是要成交,目的是要我同意加税。你非说福利不能减,开支也不能减,非要我同意加税,那就是强迫了。民主制度下就是用少数服从多数来强迫我这个少数派。

而妥协与变通不一样。我对妥协的理解是本来你用一只鸡换我一头牛,我吃亏了。但是想想吃点亏也就忍了吧,吃的亏还不算太大。要是不同意跟你交易,你改用其他强制手段要强迫我怎么办?或者干脆利用人多势众直接把我的牛抢走了怎么办?到那时吃的亏更大。比如中国跟俄国边界争议,我看中国领导人就是这种心态。吃点亏签个协议,把事儿搞定,对方也就没有借口继续侵占咱们的领地了。不签协议的话,你也打不过对方,还是一点好处也没有,亏还是要吃。没准打起来更倒霉,吃的亏更大,所以妥协了吧,总算能成交不是。当然每个人对妥协的理解可能不一样,我的理解妥协就是为了成交而牺牲部分自己的利益。一说妥协,许多人会下意识地认为要出卖自己的利益了,就是这个原因。这也是为什么妥协这个词儿在中国人心目中是贬义的,是窝囊的代名词的原因。

我要强调的是交易和变通。交易不成的时候,只要变通一下,仍然可能成交。因为你认为价值不大的东西,对方可能认为很有价值。只要找到了这种东西,原来没有交集的价值观就会出现交集,原来不可能成交的交易就可能成交。这个恐怕需要耐心和相互了解才能做到。


交易,包括变通之后的交易,并没有造成交易任何一方的损失,双方都只会认为交易增加了自己的利益,并没有损害减少自己的利益,并不需要任何一方为了成交做出妥协,做出牺牲。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只是因为各自的价值观不一样,你认为值钱的东西对我来说是垃圾,我认为有用的东西对你来说是累赘而已。这在经济学上就是“帕累托步进”之所以能够发生的原因了,这也是为什么说交易会增加社会财富,会增加人的幸福感的原因了,这也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所解释的为什么国家之间的交易能够给双方带来富强的秘密了。

如果一看你不愿意跟我交换,我干脆仗着人多势众,强迫你跟我成交,或者干脆强抢过来就得了。那就不是交易,而是独裁或者民主了。在政治领域,在对群体事务进行决策的时候,我以为重要的是要想着交易,要想着变通,不要总想着强制别人服从自己。这种观念恐怕要多宣传。中国人向来信奉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从来没有调和的余地。我们要说的是,正好相反,什么事情都可以调和,都可以变通。只有大多数人有了这种观念,中国才能走出那种尔虞我诈,你死我活的丛林原始社会。思想决定行为,想法变了,行为才能变。总是认为世界上没有双赢,只有零和,不是你侵犯我的利益就一定是我侵犯了你的利益,不是你占我的便宜就是我让你吃了亏,那就会永远信奉和奉行社会达尔文主义,永远进入不了资本主义社会新天堂。

也许,政治交易这种行为对许多网友来说是很平常的事儿,是司空见惯,是理所当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对我来说却是重大发现。我一直担心民主制度下少数会受到伤害,还没地儿说理去。而西方居然也就没有发生多么严重的这种事儿。我一直在探求这个原因是什么。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大家都在自觉地进行交易,而不是动不动就要少数人去牺牲自己的利益,去服从多数,去遵守民主这一伟大光荣正确的美好制度。网上有人讲,法治社会你一定要守法,即使你不赞成某项法律,仍然必须遵守。也有人告诉我们说,美国也有人行使一种叫做“故意的不服从”的行为来故意违法,迫使政府和人民意识到某项法律的不合理从而加以改变。有没有人告诉过我们如何克服民主制度下少数人受伤害的办法呢?有吗?有人吗?好像完全没有。好像大家仍然停留在要求人民一定要少数服从多数,一定要抱持牺牲我一个,成全大家伙的利他主义精神,既然接受了民主表决原则,那么利益受到了伤害也就不要闹事,闹事也没有好果子吃。你不同意某项决议,只能等待下次,不要上街游行示威。等等。我在这里想强调的,就相当于有人告诉我们可以用“故意的不服从”来修改法律那样,我们可以用做交易的办法来避免强制和服从。因此,我写这篇帖子不是无病呻吟,哗众取宠,而是要提醒大家,确实存在一种比民主制度更好的集体决策办法,我们应该意识到这一点,并且拔高重视它。

另一方面,我并没有否定独裁制度下政治交易就不会发生。也没有说独裁制度下就决不会出现民主决策的特例。比如明朝决定谁能进国务院当总理副总理就是由各部部长们投票决定的,这叫“廷推”。那为什么还有独裁制度,民主制度,交易制度的区别呢?关键在于量的多少和度的大小,以及哪种方式占据主导地位,起到主要作用。

作者:吴耐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吴耐于2011-11-29 周二, 下午5:44修改,总共修改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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