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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就上下左右以及粗陋美帝诸问题谨答网友的痛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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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就上下左右以及粗陋美帝诸问题谨答网友的痛驳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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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就上下左右以及粗陋美帝诸问题谨答网友的痛驳 (1213 reads)      时间: 2011-11-05 周六, 上午8:47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关于上下左右问题,小D说得很对,我不该泼革命群众的冷水,正如苏东坡不该耻笑那两位吃了肉之后悟出人的脚掌为何长朝前,鼻孔为何长朝下的齐东野人一般。希望诸位的讨论,能导致全新世界观的出台,催生又一场科学大革命,阿门。

忍不住还是要解释一下:我不是主张学会了初中常识便可以停止思考,我是多次非常惊讶地发现,远不是所有的人都真懂中学数理化教的那点简单东西,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懂人生常识,alas, this kind of sad surprise seems endless。

例如声音信号与图像信号的本质区别何在,我原来以为是人都懂,并不需要什么教育就能悟出:声音信号是瞬时的,没有时间,也就没有声波,人耳在某个瞬间只可能接收到彼时那一瞬间的声波,因此,完整的信息的产生、发送与接收,都只能靠时间流逝来实现。这特点决定了人类对话只可能是一句一句地来,绝无可能以“打包方式”交流——在瞬间内交换一大篇完整的信息。而人类之所以能接收与理解声音信息,靠的全是记忆。无论是“纵听”还是“横听”,离开记忆都绝无可能。所谓“纵听”,指的是接收并整理一段时间内对方发送的声音信号,俗人对话、听相声、看话剧等等,靠的全是无数个瞬时内接收的声音信号在记忆中的积累。在日常对话时,这种记忆工作量并不是很大,要记住的不过是对方的一句或数句话,因此都能胜任愉快。但当首长作报告时,能记住全文就非常人所能为,只能把它记录下来,也就是转变为与时间无关的文字信号,这才能任意“浏览”之。而所谓“横听”,指的是在交响乐队中区分出不同分部、不同乐器发出的声音,它实际上也需要记忆才能实现。交响乐队的指挥在指挥演奏时,实际上是在用自己的耳朵对不同声部的各种乐器作空间上的反复扫描,并与记忆中的声音信号对比,这才有可能在长笛吹错了一个音符立即发现,并以指挥棒警告之。

图像信号则是与时间无关的空间信号,所谓无关,是说信号的发生与存在不依赖于时间流逝,并不是指它的交换并不需要时间。当然,简单的图像信号的传递可以是瞬时的,例如西班牙岩洞里中原始人留下的野牛图,任何人看一眼就能“一目了然”,这与声音信号的传递完全是两回事,哪怕是简单会话,会话者也无法做到“一耳了然”。不过,复杂的图像信号(例如我这篇文章)的传递仍然需要时间,在此,一目了然的单位只是字词,不以眼睛逐字扫描之,便是天才也不可能明白意思。这是因为人脑只能用这种化整为零的背时方式(analysis)来感知世界,这简单原理,我已经在论证人类将永远无法抛弃分析法(或所谓“还原论”),代之以所谓“整体思维”的文章中讲解过了。

上面说的这些,难道不是人生而知之、不教自会的简单道理?可我们有的同志竟然不明白这些简单道理,还怎么能让我心平气和?

那左右上下的问题又何尝不如此?这套座标,本来就是人类强加给自然界的主观框架,所谓左右之分来自于观察者本人的左右手(英语这点表现得最明显,指代“左边”的词常是“左手”),而上下则是地心引力作用于观察者内耳半规管引起的感觉。这套座标系统完全是以观察者为原点建立的主观系统,毫无客观性可言,但人类离开了这套主观系统,就无可能认识客观外界,这就是康德老先生早就说过的“人类是自然界的立法者”。既然是主观系统,当然就会在诠释客观世界时发生混乱,这又有什么好奇怪的?恕我直言,以为这里面蕴藏了绝大学问者,暴露的不过是自己的无知。

在我看来,这问题之所以出现,恰是因为何祚庥那种不懂装懂、外行领导内行的人太多。老何本人是学物理的,却有那本事冒充内行,在医学生物学界里指手划脚。同理,我们的医学大腕若是对医学ABC略有三分认识,也就不会在这问题上下死功夫、花大力气了——哪怕是看过文革期间出版的《赤脚医生手册》的人,都该知道医学上定义“左右”的座标原点是定在大夫那边,恰与读者相反。不具备这最简单常识的人,就会连牙医为您画出来的牙齿图或拍的X光片都弄反了,把图上的左牙当成右牙,and vice versa。请问,这种困惑,到底是反映了困惑者本人的无知与迟钝,还是蕴涵了什么高深莫测的物理学、医学生物学乃至心理学的大课题啊?难道大家连“我的左边未必是你的左边”的生活常识都没有?

那所谓“上下”问题又何尝不如此?何祚庥们若是稍微懂点人体常识,就该知道,人眼视网膜上的外界成像乃是上下颠倒的,与初三物理学中画出来的凸透镜的所成的“实像”一般无二,但经过人脑加工出来的图像却是正立的。之所以如此,完全是因为大脑将眼底装的图像感受器接收到的倒立的图像翻译成了正立的。大脑在此进行的processing,与今日数码相机上的微处理机干的非常相似——最早的照相机的取景框也是倒立的人像,但如今相机背面的萤屏显示的却是正立的人像。科学家们早就明白了这点。有人曾以人体实验证明大脑这一的加工作用——给受试者戴上凸透镜作的眼镜,于是受试者看到的图像全是倒立的,坚持戴一段时间,受试者看到的图像就变成正立的了。此时若把那眼镜拿掉,受试者看到的外界又变成了倒立的,需要再过一段时间,大脑又才能把图像颠倒过来。这种现象是否又反映了什么人体或大自然的无穷奥秘,需要我们去苦苦探索?

在我看来,所谓聪明人,就是能用极简单的思路破解极复杂的问题,并用极浅显的语言讲明白其实质的人;而所谓蠢人,就是用极复杂的思路破解极简单的问题,并用极高深的语言讲解它、因而使得它变成incomprehensible的人。在中国,前一种人乃是紧缺货,而后一种人则泛滥成灾,文科理科概莫能外。我之所以写出那个帖子来,不是为了打击大家思考的积极性,而是希望大家都变成前一种人。

下面拜覆小D与老哈对芦十一条的严正谴责。没那功夫逐点反驳,择其要而说之吧。

首先,让我们共同学习一段最高指示,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

“一个癞蛤蟆坐在井里,说:天有一个井大,这是错误的。如果它说:天的一部份有井大,这就对了。”

万恶美帝资产阶级大款们的通病,就是认为天只有一个井大,世界西起旧金山(或阿拉斯加或火奴鲁鲁,待考),东至波士顿,“美国”就等于“世界第一”,这两个概念完全同一,无论任何领域都如此。诸位的反驳,不过是这“美国共识”的生动表现而已,以老哈最为突出,简直是文过饰非,连缺点错误都要吹成伟光正。

老哈坚持美国有人文风景,我对此不持异议。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除了沙漠,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人文景观。”(有轻度无耻篡改)。1958年大跃进期间,所有当街的墙都给刷成了白的,画满了各种“民间宣传画”,诸如比大象还大的猪猡,刺破了月亮的玉米,用几部“解放牌”还无法搬运的大南瓜,等等,等等,谁敢说那不是人文景观?有谁又敢说户县农民画、小靳庄诗作等等不是艺术?但我所谓“人文风景”只限于审美高层次,指的是林妹妹的香汗,不是焦大的臭汗。

比较一下旧金山的金门大桥与伦敦的塔桥足可印证这点:









两者都同样脍炙人口,论工程规模与技术难度,金门大桥要远远胜过伦敦的塔桥,但前者比后者少了一份岁月悠久的人文积淀,因而少了一份艺术品位,一份精致,一份优雅。

广而言之,这就是美国与欧洲人文景观的本质区别:粗俗的布尔乔亚文化vs精致的贵族文化。在老美心目中,规模与数量就是一切,却不知道it is the quality, not the quantity, that matters.老美一杯咖啡容积之大,足可淹死新生婴儿,然而只适于牛饮,不宜细品。在这点上,老美和专门制造傻大黑粗工业品的老毛子很像,甚至连毛子都不如——人家毕竟还出过世界第一流的大艺术家。

老哈把哈佛搬出来说事,请问,哈佛乃至全美国在二战之前出过什么大科学家、大思想家、大艺术家?伽利略、牛顿、达尔文、爱因斯坦等人是哈佛培养出来的么?笛卡尔、康德、黑格尔、尼采、莎士比亚、巴尔扎克、歌德、拜伦、雪莱、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海顿、巴哈、贝多芬、柴可夫斯基、文艺复兴三杰、伦勃朗、梵高、塞尚、莫奈是哪国人啊?众所周知,毋庸置疑,20世纪前的美国乃是无文化的经济暴发户,19世纪世界科学中心在英国,文艺中心在巴黎,从19世纪下叶开始,科学中心逐渐转移到德国去,该国在20世纪初正式成为全世界科学中心,德文成了科学家必修的第一外语。只是两次大战打残了欧洲,老美却大发战争财,崛起成了全球金元帝国,人民过上了共产主义幸福生活。根据“人往富处走,水往低处流”的“社会学万有引力定律”,无穷无尽的财力与宽松自由的生活方式,把全世界的才俊之士都吸引到了美国,这才使得她成了文化超级大国。

但这文化是美元买来的,不是原生的,跟哈佛委实没有什么相干。美帝在文化上的崛起是以其他国家的brain drain为代价的,这应该是举世公认的事实吧?(请参看英文维基百科之“brain drain条:http://en.wikipedia.org/wiki/Brain_drain)。论生活方式,西欧与美国并无实质差别,都是自由世界,英国公民享有的政治自由甚至比美国公民的还充分,然而英国学校却完全成了美国科学家的培养基,大部份PhD学生毕业后都跑到美国去了。不难想象,如果中国保持如今的世界大财主身份不变,又改用美式自由生活方式,并拼命勾引全球才俊之士,清华北大也会变成世界第一流的大学,。届时两校人才济济,师生都是全世界翘楚,推出的研究结果都领导世界新潮流,我们又能说那是北大或清华的辉煌么?

所以,窃以为,对“美国没有人文景观”之说,全世界持公正态度的知识份子应该是能接受的。

这当然不是说老美“一富二白”,其人文景观一无足观。就我到过的地方而言,拉斯维加斯的音乐喷泉就极尽巧思,曾令我内牛满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Hu5xGpAuTM

而Rushmore Mount的四总统像也颇有意思:





可惜游客一般只满足与在前面观看雕像,不知道转到山后去看雕像的其余部份,因而错过了真正精彩的看点:





对于“同志”们来说,这才是雕像真正引入入胜之所在,是不是?

老哈为万恶美帝混乱的交通系统所作的辩护就更苍白无力了。他竟敢认定本特首不熟悉美国的公路。老实跟诸位说吧,本特首最初去美国的辰光,恐怕要远远早于占领本区99%的不纳税公民。论公路旅行的英哩数,我敢说99%的不纳税公民中没谁比得上我。本特首曾从西到东,从北到南视察过美国大江南北,从温哥华、西雅图、沿101南下,自拉斯维加斯后转向东行,以zigzag或crisscross的方式,横贯美洲大陆,一直玩到东海岸,继而又到多伦多起,向南一直玩到佛罗里达的Key West。请问诸位芦区占领者中谁有过如此经历,敢说我不熟悉美国的道路系统么?

老哈不过是眼孔小,当年刚从青纱帐里钻出来,满脑袋还挂着没抖干净的高粱花子,平生第一次开上了只有高干才有权乘坐的几百元的二手车,冒着生命危险在公路上乱开了一阵子,毫无与其他先进国家的道路系统比较的感性经验,当然要认定美国公路网四通八达,标志明确,非常容易掌握使用。这种不幸之所以会发生在他身上,证明了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教导“有比较才有鉴别”的光辉真理。若是他去欧洲开过车后再回到美国开车,立即就要作出与本特首同样的发现,或许还要更痛切百倍也未可知。

其实论公路网的密度,美国远非欧洲之敌,恐怕连如今的中国都不如。这倒不是美国落后的表现,而是因为地广人稀,城镇密度远远小于欧亚两州,道路网密度当然也就只会低于欧洲(或许还有今日中国)。

论路面设施,美国公路也远不如欧洲(中国的情况不了解,无从比较)。我在旧作中已经说过了:

“不过英国毕竟是最先发达起来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infrastructure远比美国发达。道路密度远远高于美国,也恐怕是欧洲最密集的,无论是铁路还是公路都如此,而且路面设施一流。凡是A级以上的公路,路面都有荧光涂料,路标也都是荧光颜料写的,车灯照上去就能反光。而且路标密集完备,为旅客想得非常周到。美国比起来就差多了,当然各州情况不同。发达的州跟英国也差不多,但中西部哪怕是州际公路也可以是双行线,有的地方连隔开双向交通的路障都没有,让人心惊胆战,而且路面敷料、标记差了很多。就连在加州,许多地方的公路路面上也不涂荧光颜料,夜里开车十分危险。

美国最大的优点,还是地方大得要命,因此在高速公路接头处以专线接通各条道路。在改道时从来不必平面交叉。这种奢侈就不是英国乃至整个欧洲可以享受的了。欧洲的高速公路接头处都是转盘(round-about),在同一高速公路上开车倒没有平面交叉问题,但你若要从A线换到B线,就无法如在美国一般,可以通过专门的连接道直接开上去,而必须从高速公路上先开到连接A线与B线的转盘,在那儿作平面交叉,再开上B线。”

这儿没说的,是两国道路标记牌的设计的智力显著差异。英国公路分为不同等级:Motorway(代号为M,即一般人所说的“高速公路”),A级公路(代号为A),B级公路(代号为B),以及不入流的公路(drive,path等等)。高速公路的标志牌一律是蓝底白字,A级公路的干道的标志牌是绿底白字,非干道是白底黑字,B级公路也是白底黑字。只要不是色盲,驾乘人员一望即知他们是在什么道路上行驶。

这与美国完全是两回事,美国道路既不按级别编号,更不以不同颜色的牌子标记,最混帐的还是,道路上的主要指示牌,竟然不告诉驾乘人员他们的车辆所在的道路是哪一条,而是告诉他们哪个lane是开往哪个岔道上去的!













这固然为寻求转出本道的司机提供了方便,却为从别的路线上转入本线的驾乘人员造成了极大的uncertainty,将他们投入惶恐乃至焦虑之中。例如您的旅行计划是从69号转入29号公路。在69号公路上,你很容易就找到了转入29号某个方向的岔道,但你永远也不知道你是否已经成功地转入了29号公路,而走的方向又是不是你要去的那个方向,因为你现在所在的公路上沿途展示的最醒目最主要的标记牌(不包括路面偶尔出现的茕茕孑立、毫不起眼的单个的很小的标记牌),全都是指示岔路的,却没有一个向你确证本条公路就是29号公路,方向也正是你所要的那个,你没有走错!您说,要多少年的积淀,才能哺育出设计这种标志系统的super-idiot来?

请看英国佬是怎么设置道路标示的:





哪怕是白痴,也能一眼就看出,右边那大蓝牌的意思是,我现在所在的这条路是M25(即第25条motorway)。它通向希斯罗机场、第四条motorway,Watford以及第一条motorway、第三条motorway,等等,而左边那个小蓝牌则告诉你,该牌下覆盖的lane上开的车都是离开本公路,开往A级公路320或317去的(英国是从左面开入开出高速公路的,与美国和欧洲大陆相反)。左上方的那个黑方块里的数字则是告诉你,前面有个Junction(也就是美国所谓Exit)其编号为11,距离此地半英里,要转到A320与A317的同志,请赶快跳lane(这提醒早在一英里处就有了,半英里又提醒一次,在接近Junction的300码处还有连续提醒,每一百码提醒一次)。牌子下方的圆圈内的指示灯显示的数字则是彼时的限速。因为是灯光显示,它是可变的,由管理人员根据闭路电视上的流量临时决定数值。

下面这个标志牌也类此,需要补充的是,上面画的那个照相机符号是告诉司机: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你最好给我小心点,否则到家后罚单也就寄来了:





凡此种种,无不体现出英美两国警察智力的显著差异,英国警察真正是为旅客着想,同时也为自己着想,因此考虑到了一切旅客可能出现的困惑或发生的问题,以一目了然的方式予以预防,这结果是既便利了司机也便利了自己,极大地减轻了自家的工作负担。相比之下,老美的警察简直是难以思议地蠢笨,两家道路标志设计之高下就不必再说了。光缺乏电视监控就是笑话:难道以闭路电视监控车速,以电脑处理违规者,在罚单上直接印上犯规罪证,令违规者收单后只能放弃上法庭抗辩的选项,乖乖寄钱,竟然比坚持20世纪初的field work,由警察对超速者实施现场逮捕乃至由法庭审判肇事者还省钱省事?

老哈为美国极为落后的铁路以及地铁系统的辩护就更加可笑了。Again,英美两国火车系统的设计,暴露了上述智力差异:无论是火车站还是地铁站,英国的标志牌都充分考虑到了火车运行的特点以及乘客的需要,无论是火车站还是地铁站,站名显示不但极为醒目,而且是连续的,这最后一点完全是针对火车靠站必定会造成乘客盲区(例如列车两端的乘客要看到放置在车站中央的站牌就很困难)的特点设计的,因此,每个地铁站两面的墙上都有站名牌,每隔几米就是一个,一直从车站的一端标记到另一端。在这种情况下,乘客即使头被碓打晕了,也绝无可能因看不到站牌而错过了及时下车的机会,用鬼话来说便是“You can’t miss it”。

相比之下,老美的火车站上的所有指示牌,都是为站台上的乘客服务的,无非是告诉他们哪儿有厕所,哪儿是出站口,整个忽略了车上的人。这设计者长的算是什么超级隧道眼、筛子脑?站牌有时也有那么一两个,可惜多放在车站中央。若您坐在车尾,要看到它只有您的车厢通过时才有希望,然而那时已经太晚了。纽约的地铁站也是这样,生怕车上的乘客看见。倒是华盛顿特区的地铁因为是新修的,因而引入了先进国家的地铁的连续标志方式。

总而言之,美国地铁的显示方式,处处体现了设计者们心目中完全没有乘客,从未把自己放在人地两生的乘客的地位上,想想他们可能遇到的难处。伦敦每个地铁站的入口处都有该线的路线图(当然是该方向的),进入站台后,对面墙上又画了一幅大大的该线的线路图,突出显示了本站的位置,待到上车后,车厢的高处又连续画着一幅又一幅的本线地图。那地图特地画在高出人头之处,哪怕是身高1.84米的马悲鸣也无法遮挡,因此所有的乘客都知道自己现在到了哪一站,离目的地还有几站。这在纽约的地铁中根本就看不见,DC的地铁车厢里倒是有幅全城的地图(总共也就那么两三条,车站总数也不多,要画全图并不困难),却故意放在入门处座椅背靠的墙上,以便让在那儿乘坐的乘客以其辽阔的身躯将它遮盖得严严实实,偏偏老美又远不如英国佬自觉,“我坐在这儿可能会妨碍他人看地图”的念头绝不会在他们心头闪现,因此他们只会见到座位就坐下来,而且风雨不动安如山,身躯的排水量又特别大,于是那地图便基本没有见天日的可能。

说老美远没有老英自觉,大伙儿一定要愤然大哗。Sorry啊,不过据本人的观察,起码老美在公众场合比老英noisy两三倍吧,几乎都赶上意大利人了。在伦敦地铁过道里,您什么也听不见,只能听到沉默的乘客的刷刷脚步声,而在意大利地铁过道里,您什么也听不到,就听见所有的人都在大声嚷嚷。老美在类似的公众场合嚷嚷的分贝数虽没意大利人高,顶多也就是差那么一点半点吧。

不仅如此,我曾在华盛顿的国家美术馆亲眼目击一位美国访客,为了向她带来的同游者解释某幅油画的构图,当场拿出一张纸来,把那幅油画当成墙壁,把那张纸按在画面上,试图用圆珠笔在上头画。幸亏她还没来得及画,就被旁边看守那宝贝的百眼巨龙出声制止了。但这野蛮动作已足以吓坏文明游客。我身边的一位德国游客和我一样,呆若木鸡地冻结在原地约12-14分钟,苏醒后向他迟来的老伴非常激动地低声说了一大串德国话。我虽然不懂德文,却绝无可能不懂他的意思,盖他反复伸出双手来,向虚空比出那按纸的动作。他那老伴错过了那奇景,却一样被那比划吓得目瞪口呆,连下颌都耷拉下来了,迟迟不能合上。我充分理解那对老夫妇的震惊:若那幅画是水彩,则那个动作还不是那么野蛮,盖画上有玻璃覆盖,可那是裸体横陈的油画啊!那圆珠笔要是划破了纸张,在画面上留下痕迹,又该怎么办?

小D比老哈还强词夺理,硬要说老美的硬币的冲压方式是正确的。这可不是阿Q笑话城里的人管长凳叫“条凳”,而是实事求是地指出老美违反了全人类共识吧?请问一页书的两面的印刷方向是不是同一的?有的pad(所谓拍纸薄)是上下翻动的,请问人们可曾把书籍制成那种打开方式,在两面印上定向相反的文字?为什么硬币的两面的图案就该是相反方向?你见过哪个国家的硬币给制成这种怪样子?

硬币古已有之,东西方区别只在于制造工艺不同,古罗马人发明了先进的冲压制币,而中国人则一直到西学东渐前都还在使用远古传下来的铸造制币工艺。但无论是古罗马的硬币还是中国的通宝,两面的图案都是一个方向的,有图为证:









为什么美国人要与古今中外的人类共识对着干?而诸位还要为此强词夺理,莫非一旦入了美国籍,就连手指的运动都要严重受限,只能让硬币翻跟头,不能让它侧滚翻?

这当然不是说美国不是一个伟大的国家,美国人民不是伟大的人民,我已经说了,美国人的突出优点是简单、爽朗、朴实、热情、乐于助人。一个人能从中国那种野蛮国家来到文明国家领袖美国,并且变成她的公民,当然是极大的幸运。但这并不是说美国所有的人事都是perfect的,不需要改进。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11-11-05 周六, 上午9:43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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