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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教授值得“围攻”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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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范围和判据不一样,大家都不要倒洗澡水时把孩子倒掉.樊教授是无罪推定,芦师爷是有罪推定. -- 越南人 - (16 Byte) 2003-11-21 周五, 上午8:11 (83 reads)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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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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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哪怕是法律,也得讲逻辑。
越南兄弟,跟你说实话吧----又要得罪人了,我觉得这坛子中最没
法理解的就是你,倒真有点外星人的样子,例如我上面举的教授的
例子完全是单纯的形式逻辑错误,可你就是有本事扯到八万杆子打
不着的什么有罪推定无罪推定上去,还说什么以法律为准绳!这都
哪跟哪阿?敢情脑神经搭错地方的不止一个人?
您真是学物理的么?实话说一句,在论坛里幸会了许多理科“外星
人”,我现在又觉得其实文科学人也不是众人以为的那么蠢了。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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