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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田纳西最高法院判决贺梅监护权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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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对田纳西最高法院判决贺梅监护权的质疑
所跟贴
要识字,要懂逻辑,否则说出话来就不能自圆其说甚至自相矛盾了。
--
若迷
- (1862 Byte) 2010-3-02 周二, 上午9:50
(234 reads)
北京碁迷
加入时间: 2009/08/29
文章: 354
经验值: 16281
标题:
你的阅读理解能力实在有问题
(218 reads)
时间:
2010-3-03 周三, 上午2:11
作者:
北京碁迷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北京碁迷:【现在罗秦的情况就是这样,即便无法证明贝克夫妇是有过错方(就是若迷说的有意误导),哪怕有过错方是罗秦(这个案子罗秦肯定不是有过错方,因为有证人证明她当时反复确认领养协议是暂时的),协议无效还是无效,领养协议无效,贝克就自动失去抚养权。】
若谜:那前面的话里,括号里面的白纸黑(红?)字总赖不掉吧?“这个案子罗秦肯定不是有过错”
我的意思还不清楚?即使罗秦有过错,协议也未必有效;括号里是我对事实的判定 -- 何况事实上罗秦还不是有过错方(那就更不会判她输了)。这个逻辑过程层层递进,又怎么会自相矛盾呢?
再随便举几个例子,比如你这句“而一旦判定贺绍强、罗秦“被误导”,那么被误导者还有什么错? ”这就是一个很天真的假设。被误导和有过错可并不完全一致,这是其一。其二,就算有过错,即便不考虑使否被误导,协议扔有可能被判无效(比如我举的吸毒和醉酒的极端例子),因此你试图以证明贺罗有过错来翻案根本不够。
被误导当然协议无效,甚至即使罗贺有过错这个协议也未必有效,这么简单的逻辑,你怎么就不懂呢?
再比如“这里在讨论贺绍强罗秦,可你把签了合同后来发现吃亏又反悔抵赖的人拿出来干嘛?跟贺绍强罗秦比?还是以此为贺绍强罗秦打掩护?您是不是这个意思:不是那么多人都抵赖吗?贺绍强罗秦抵赖又有什么不可以?请问:您是这意思吗?”
这个意思很简单,哪怕是普通的商业合同,有人故意抵赖都可以顾律师摆平打赢官司,更不用论罗秦争的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了 -- 看明白了么?别说罗秦不是,就算她是抵赖,你也拿人家没办法,因为你的证据不如人家充分,逻辑不如人家有利 -- 你拼命在罗秦到底是不是抵赖上做文章,有意忽略别人的假设,这些努力同原案判决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就是要告诉你这个道理。
作者:
北京碁迷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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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居然将引用内容重新编排得面目全非,这抵赖方式比小衲的还差劲。
--
若迷
- (1873 Byte) 2010-3-03 周三, 上午6:01
(216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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