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碁迷
加入时间: 2009/08/29 文章: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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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碁迷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换个问法吧。一个人如果只是想为自己买一套(栋)房子住,不是为了拿来炒房产。请问,谁见过哪个老几敢同时签两份以上的合同,而他最终只买一套又必须退掉一套以上的?]
因为赖掉协议光打官司花的钱和时间就差不多够再买个房子了. 更别说你赖掉一次以后, 没人会再卖房子给你, 也没有银行会再贷款给你买房子. 更何况官司你也未必能赢, 你怎么证明你签字的时侯言不由衷, 或者被误导?
如果真被误导, 那这类官司却实不少. 比如外国人签合同, 后来发现吃亏, 就雇"翻案"律师以当时语言不通一类的理由赖掉合同, 这种事在纽约这边多了.
[而一旦判定贺绍强、罗秦“被误导”,那么被误导者还有什么错?]
我的原话是"哪怕有过错方是罗秦", 知道你中文不太好, 但"哪怕"这个词是啥意思学校里总学过吧?
作者:北京碁迷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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