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好色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6/03/20 文章: 3893
经验值: 67892
|
|
|
作者:唐好色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 最高法院很清楚地引用[被誤導]的法律定義, 而且引用先例.
2. [被誤導]是整個案件的關鍵. 閣下不但不考慮法律對[被誤導]的定義, 自己也承認沒定義, 然後卻說羅秦沒有[被誤導].
3. 最高法院根本不承認原先轉移監護權的文件有效, 也就是說貝克家從一開始就沒有監護權. 所以閣下說的 [说反了。从最高法院的判决书看,明明是即使监护权转移了,还是能要回来]根本沒有意義.
4. 法院官員說羅秦反覆強調, 孩子要回來, 這是事實. 法院官員沒有撒謊動機.
5. 羅秦有沒有[被誤導], 不是想當然, 而是要依法, 根據簽署文件時大家說了什麼.
6. 法律對[被誤導]定義的如此寬鬆, 原因我已經講清楚. 但法律一旦確定, 就要一視同仁, 不管是teenagers還是大學畢業生. 法院也只能依法判決.
7. 最高法院判決書說得很明顯, 監護權放棄是永久的. 所以在簽署時必須向羅秦說清楚, 得到她的完全同意, 文件才有效.
8. 根據以上理由, 我認為最高法院沒判錯.
9. 對了, 就算是沒做錯事情, 還是可能輸掉官司. 唐小色在足球場飛來橫禍遭雷擊, 唐好色有錯麼? 但他希裡糊塗告政府要國陪, 還不是輸?
10. 閣下缺乏最基本的現代法律知識, 才會搞出一大堆似是而非的理由, 然後說最高法院判錯了, 也才會出現[兩叉了]的結果.
11. 我確實有點執著, 不應該回應閣下主文. 到此為止.
作者:唐好色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