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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封杀在本坛吹捧芦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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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建议封杀在本坛吹捧芦笛的人。
所跟贴
建议封杀在本坛吹捧芦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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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
- (156 Byte) 2009-11-30 周一, 下午4:47
(676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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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标题:
说得有理,我都快成丁春秋了,敬请诸位注意坛规第七条
(218 reads)
时间:
2009-12-01 周二, 上午3:42
封名似乎太过分,删帖倒是可行的。只是有时难以确定是否犯规。例如老金那个帖既有若干谬奖,又指出了芦文的害处,这到底该怎么算?
尽管如此,还是吁请诸位体谅,严守坛规第七条。如果一个论坛充满谬赞版主的帖子,则势必令大众掩鼻
返回顶端
那些人连坛规都不看,就对我表示义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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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
- (14 Byte) 2009-12-01 周二, 下午4:40
(131 reads)
这道理跟性贿赂一样,比如说宋祖英陪邢国鑫睡觉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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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
- (46 Byte) 2009-12-01 周二, 下午4:45
(128 reads)
我们过去所说的犯了第七条是指“不许调戏妇女”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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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明
- (0 Byte) 2009-12-01 周二, 下午12:41
(10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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