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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讨论]十年有期徒刑,你需要想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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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讨论]十年有期徒刑,你需要想多少?   
所跟贴 我们那“法”不是公民和政府之间的一种“契约”,我们的“法”=“罚” -- xilihutu - (0 Byte) 2009-10-25 周日, 上午12:01 (170 reads)
神情迷乱




性别: 性别:男

加入时间: 2009/10/15
文章: 117

经验值: 3693


文章标题: 法律这东西嘛,搞浆糊也是常有的。 (225 reads)      时间: 2009-10-25 周日, 上午3:46

作者:神情迷乱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但是因言获罪,往往要慎之又慎。
英国2003年,国会颁布了terrorism act 2003.,反恐法案。

其中有一条,我忘记有没有在国会辩论去掉,但一开始的议案中是有的。大抵是说不得宣扬、赞美恐怖主义和恐怖行为。

这一条款有没有最终进入正式法案实在是记不清了。但是03年伊始,英国几起反恐案件起诉,公诉方都没有引用反恐法案中的罪名,而是根据传统刑事罪名进行的起诉。其中主要原因是法案中有争议条款。

条款有争议主要是因为和人民的基本权利有冲突。
这很可能会被英国最高法院抓住把柄,甚至宣布法案无效。当然这种事情从未发生过,而且多为大法官也表示不会这么做。但是理论上仍有发生的可能性。

此次法院一句话就判了被告10年,而且更是因言获罪,真是。。。。太狠了,也太不把人当人了。

作者:神情迷乱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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