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版主23必须就他践踏自己所公布之法规的出尔反尔、自食其言行为作出说明!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版主23必须就他践踏自己所公布之法规的出尔反尔、自食其言行为作出说明!
所跟贴
这至少说明你拟定法规条文还欠严谨!你既然没有规定每一次都必须声明,我就可以理解为对方知道即可!
--
Anonymous
- (1534 Byte) 2003-11-12 周三, 上午4:15
(102 reads)
斑竹23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答复:
(134 reads)
时间:
2003-11-12 周三, 上午4:23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也许我起草的这个坛规说明有不够明确的地方,我会进行改进。但我认为即使是目前
的表述也已经足够清楚了。
如果您想起诉陪审团,我欢迎。不过目前的障碍是这类纠纷不属于陪审团审理范围。
如果云儿法官受理,我无条件接受裁决。
另外,本坛正准备推出小额法庭规则,来解决小的纠纷。如果能够来得及,也可以
考虑使用这一裁决方式。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根本就不是也许不够明确,而是任何人都不可能根据你的条文得出每一帖都得发一个声明的印象!
--
中国良心!
- (148 Byte) 2003-11-12 周三, 上午4:31
(109 reads)
等小额法庭规则宣布以后,欢迎高网友为自己讨回公道。
--
斑竹23
- (68 Byte) 2003-11-12 周三, 上午5:50
(110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57417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