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我不明白为什么中国政府给王丹办理出狱手续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我不明白为什么中国政府给王丹办理出狱手续   
所跟贴 根据这些法律,只有患有严重疾病的,才能保外就医。 -- 和合 - (162 Byte) 2008-5-03 周六, 下午11:48 (67 reads)
神探






加入时间: 2006/12/15
文章: 130

经验值: 7792


文章标题: 中国政府给王丹办理的出狱手续完全符合中国的刑法,且王丹回国不必继续服刑 (89 reads)      时间: 2008-5-04 周日, 上午12:45

作者:神探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和合,中国政府给王丹办理的出狱手续完全符合中国的刑法,王丹也可以在美国读大学,且王丹回国也不必继续服刑。

王丹在一九九六年十月三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颠覆国家罪”正式逮捕,同年十月底被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八日被当局以“保外就医”的名义遣送美国,至今不能返回中国。王丹2007年10月收到11年刑期期满释放的书面通知,已经有权行使公民权利。

在此之前,他于一九八九年因参与民运,被中国公安部通缉,一九九一年被北京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四年。

有关保外就医的法律条文请看下面带颜色的字体,是一句顶一万句的,也已经给多少人带上法律博士的帽子。细心读读了这几个字,也就不会问出如此“无畏”的问题了。

可以造大飞机的不等于就一定理解法律,哪怕是一小段法律条文也都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时间。 久病成良医,哈哈,有时候那些文盲刑事犯的法律知识就在造大飞机的人之上。

新闻背景: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关于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规定
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4-05/18/content_1475244.htm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保外就医的规定:[b][b]对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b][/b]。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作者:神探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神探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201454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