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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海纳百川论坛陪审团规则(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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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纳百川论坛陪审团规则(第二版)   
所跟贴 首鼠两端,欲进还退!法盲立法何时休? -- 草虾 - (1020 Byte) 2003-11-05 周三, 上午3:48 (72 reads)
斑竹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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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这次修订主要针对上次陪审团审理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并没有全面修订 (62 reads)      时间: 2003-11-05 周三, 上午4:00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原则是尽量少更改,同时将暴露出来的明显不公正、含混的问题解决一下。

由于本坛完全接受了陪审团的裁决,所以您提到的这个问题并不是这次修订的焦点

所在。尽管我个人相信坛方不会拒不接受陪审团的裁决,我还是同意草网友的建议,

应该从条文上加以确定。



草虾网友的建议我会转达,我想很可能在下次修订中会得到反应。多谢!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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