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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点评“老石”对昭昭若昏诉讼案的投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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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点评“老石”对昭昭若昏诉讼案的投票说明   
所跟贴 如果这个系列贴中涉及您,您应该坦承才是襟怀坦白的做法 -- 随便 - (49 Byte) 2007-10-25 周四, 上午10:57 (139 reads)
虚怀若谷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7/06/09
文章: 1019

经验值: 2036


文章标题: 我一向襟怀坦白。既然你提出了,我解释如下—— (159 reads)      时间: 2007-10-25 周四, 上午11:17

作者:虚怀若谷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正文所说的“某甲辱骂帖——该网友回击帖——昭昭若昏骂帖”中的该网友,即我本人。
为什么不点名。因为我在正文就是要澄清事实真相,以免只有老石的片面之词發挥误导作用。我针对的是事实,主要不是我个人恩怨。
现在既然你提出了,我就正式说明一下。至于“某甲”,我就不直接说出网名了。
现在我完全说明清楚了,想来就没有什么“烟幕掩盖”,“殊不仗义”了吧。
您说“如果有您,您就有利害冲突,您的证言和意见都无效”,这就是胡说了。我没有参加审判,所写不是作为证词,谈何证言?即使是参加审判,如果法官需要召传当事人,一旦找到我,我不能提供证言?你这是什么法律思维?
至于您说有“利害冲突”就不能有“意见”,就更是无稽之谈了。唯其有利害冲突,才能发表意见,否则,不了解事情,发表什么看法和意见?找火星人发表意见吗?


作者:虚怀若谷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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