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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在美国,私有财产并非神圣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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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在美国,私有财产并非神圣不可侵犯   
所跟贴 你对美国几乎一无所知。 -- Anonymous - (666 Byte) 2007-10-14 周日, 上午2:45 (261 reads)
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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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经验值: 31018


文章标题: 太容易回答了。 (180 reads)      时间: 2007-10-16 周二, 上午12:16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第一。假如私人财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那么,即便是民选的
议会,也是不可剥夺的。
我的标题就是把这个广泛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拉下
马来。

第二。"如果那房子值七万到十万美元,那为何物主不7万卖掉,
还7千给政府,"。
的确是你可以在没收以前,卖掉你的房产,用来偿还欠税。
但是,的确存在你卖不掉的情况。你到ebay上看看就知道,几万美元
的房产,被拍卖成几千美元的,比比皆是。
再说了,关键点在于,假如房主坚持不卖(那可是人家"神圣不可
侵犯的"权利。)政府最终有权没收你的房产。决定权在政府。
这才是本文的关键。

第三。假如房地产是你"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那么,任何情况,
卖不卖,政府都是无权强迫的。假如是完全属于你的,政府竟然还
可以没收?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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