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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随是不是集团的一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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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于阿随是不是集团的一点说明
所跟贴
关于阿随是不是集团的一点说明
--
芦笛
- (2351 Byte) 2007-10-13 周六, 上午1:03
(734 reads)
葡萄皮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018
经验值: 31560
标题:
你这里面的逻辑有问题
(253 reads)
时间:
2007-10-13 周六, 上午5:10
作者:
葡萄皮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使用归谬法是不是.那你排除了所有可能了吗?
以阿随不是集团的可能来说,就我想到的就有以下:
1、 他的文章具有【个人】的特色.如果他写篇帖子(三五百或五六百字的即可)用不同的网名贴上论坛来,大家立马也可看出是出自他的手笔.
2、 实在想不出他不是个人的理由.
3、 .....
以阿随是集团的可能来说,就我想到的就有以下:
1、 他的文章写的好水准高,一个集团是不可能同时有这么多高手同时存在且接力去写帖的.
2、 他如果是个集团,那么他的目的何在?没有诱因.
3、 他这个集团为何要常驻在海那百川这么久(七年)?
.....
至于你所谬用的理由,“本人上网凡三年”和[居然出来毛遂自荐,要求担任法官!]是所有个别网友都有可能说出来的话或作出来的事.
以“本人上网凡三年”来说,有可能是他一时手误,或其它原因都有可能,就算也是;阿随是集团;的可能之一吧,如何又能说是[用归谬法排除了所有可能]?
以[居然出来毛遂自荐,要求担任法官!]来说,辞职过的法官难道就不能自荐担任法官?如何能说是阿随忘记了他曾经当过法官
作者:
葡萄皮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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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要出去吃饭,回来再说
--
芦笛
- (0 Byte) 2007-10-13 周六, 上午6:33
(169 reads)
芦老一定是个集团。一顿饭吃三十多个钟头,不是集团能吃这么长吗
--
随便
- (0 Byte) 2007-10-13 周六, 下午10:27
(185 reads)
老随太能搞笑了,哈哈 :)
--
xyzxyz
- (0 Byte) 2007-10-13 周六, 下午10:50
(18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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