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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并支持:关于网络作家杜导斌因言获罪一案致温家宝总理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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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贴并支持:关于网络作家杜导斌因言获罪一案致温家宝总理的公开信
所跟贴
注:本人从来支持大陆朋友刚被抓时表达民间反对情绪的自发抗议活动
--
Anonymous
- (56 Byte) 2003-11-03 周一, 下午7:08
(76 reads)
司马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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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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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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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老安请进
(83 reads)
时间:
2003-11-03 周一, 下午7:26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个人认为在为杜先生的呼吁和辩护中不应从言论自由入手,作为申辩的基由。
而应从
是否为颠覆和煽动以及是否造成其颠覆和煽动效果和后果
入
手。
认为任何民主国家的法律也不保护颠覆和煽动言论自由。
例如:
在澳大利亚,以革命或破坏来推翻宪法,属叛国罪行;
在德国,以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改变由宪法确立的政府制度,属严重叛国罪行 ;
在日本,制造暴动以破坏国家宪法所订的统治秩序,属内乱罪;
在美国,任何人煽惑、发动、协助或参与任何针对美国权力当局或法律的叛
乱或暴动,即属叛国、煽动叛乱和颠覆活动罪 。
因此,本人认为:应该在澄清杜先生没有进行颠覆和煽动活动以及没有任何
实际效果上作文章,而不是在言论自由上。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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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见很好,但是,言论自由本身就排除煽动叛乱的“言论”,因为那些“言论”已经属于“行动”。
--
洪哲胜
- (0 Byte) 2003-11-03 周一, 下午7:34
(54 reads)
论证政府必需给予推翻的言论,是“言论自由”管区里面的一员,是不能“因言治罪”的。
--
洪哲胜
- (0 Byte) 2003-11-03 周一, 下午7:35
(55 reads)
这么短时间,具体呼吁言辞不可能完美,只要不太冲动激烈我觉得就可以支持
--
不锈钢安魂曲
- (80 Byte) 2003-11-03 周一, 下午7:30
(5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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