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ZT 草庵居士  提前爆料:中共政府将在金融行业进行大动作!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ZT 草庵居士  提前爆料:中共政府将在金融行业进行大动作!   
所跟贴 ZT 草庵居士   又有好戏看了, 此事内情复杂,笑料极多,大打出手。破坏形象 -- 邢国鑫 - (5116 Byte) 2007-8-18 周六, 上午11:21 (289 reads)
邢国鑫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20
文章: 7501

经验值: 206975


文章标题: 近四万亿的税收都干什么去了? ZT 十年砍柴宏观税负 (178 reads)      时间: 2007-8-18 周六, 上午11:23

作者:邢国鑫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近四万亿的税收都干什么去了?


林金芳


最近一期《南方周末》刊登了一篇文章,描述一个“虚拟”母亲的所遭遇到民生问题。从孩子的出生,到看病、买房,再到水、电、气,银行取款,孩子上学,都无一不面临种种无奈与辛酸。这位母亲,也是一位普遍的纳税人,据说,在2006年,像她这样的纳税人,一共缴纳了37636亿元税给政府。或许,我们与她一样,都不知道这些税都干了什么!为什么不能拿这些钱去打造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南方周末》7月26日)

美国政治家亨利•克莱指出:“政治是一个信托机构,而政府官员则是受托人;信托机构和受托人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设立的。”从这个角度,对财政收支过程中发生的信息,纳税人显然有着充分的知悉和获取的权利。

根据税收的征收与支出流程,一般来说,纳税人的知情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对税收政策制订的知情权,对税收政策内容的知情权,对税收管理的知情权,以及对税款支出方向、效率的知情权。我们的钱干了什么?产生了什么效果?这都是每一个纳税人都有权知道的。然而,这么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似乎从来没有一个报告认真、详细地公布过财政收入的分流与使用。老百姓只能从媒体报道、专家臆测的只言片语中“想当然”。

对政府预、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知情权,这也是纳税人知情权的重点和关键所在。税款支出过程是政府“生产”与“分配”公共产品与劳务的过程,税款支出的方向如何、效率高低,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福利实现,进而影响着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和税款的征收。可是,偏偏这些重要部分,涉税部门往往以保密权和隐私权为借口,把一些普通的资料也纳入保密范围,不予公开。

前段时间,有关部门搞了一个“个税自行申报”,结果在全国各地遭到冷遇,有些地方甚至为零。中国人纳税不积极,有些认为这是因为中国公民纳税意识不强、有关部门准备不足。我倒认为,国人“纳税不积极”,这应该早在预料之中,在一个权利和义务不明、没有阳光照射的税务、财政体制中,公民的纳税积极性从何而来?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财政透明守则宣言》,有个观点很经典,财政透明度是优良政府管理的一个关键方面,只有遵循更有力和更可信的财政政策,才能赢得知情公众的支持。

据统计,我国税费总负担占GDP比重已达25.1%,如果再加上体制外,将达30%左右。美国《福布斯》也报道,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三、亚洲第一。与“高税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们的低福利,正如《南方周末》所虚拟的这位妈妈所遭遇到的。尽管每年财政收入超常增长,可公共服务支出所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却越来越低,相反,行政管理费用却如脱缰野马。这种“高税赋”且“取之于民、用之于官”的现象,无疑大大挫伤公民自行纳税人的积极性。

(本文转载自中国网)

“取之于民用之于官”不是税收是血酬


十年砍柴


今天打开某报,看到两条新闻放在一起对比,很能显出编辑的匠心所在。——有司借“纸包子”东风加大舆论和谐力度的当下,这种技巧是逼出来的。

这边赫然一条新闻让我立刻哀悼钱包中的几张百元大钞了。-----经过一阵充分听取民意的做秀后终于尘埃落定,北京税务部门宣布小客车的车船税由原来的200元涨价到480元;而那边的新闻竟然是国家税务总局的大佬在恬不知耻地说中国公民的税负在全世界上是较低的。

中国老百姓的税负怎样,其实不用庙堂上的老爷来判断、解释,每个纳税人的感觉是最真切的。但纳税人,在某些人眼里,无非是蚁民而已,蚁民的感觉轻重其实人家是在不在乎的,也用不着费口舌来辩解,之所以人家专门写出宏文证明中国百姓税负低,是因为有国际机构的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公民的税负高。说白了,人家在乎洋大人的看法,在为天朝挣面子的大型化妆舞会即将召开前,这些不怀好心、恶意攻击中国政府的国际谬论当然要驳斥之,就如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早已有之,如果不是洋大人关注仅仅几个国内蚁民在吵闹,根本就不会引起大人们如此重视,直至一个侍郎级的老爷被处以极刑。

绝对的税负高低并没有什么意义,比如中国帝制时代,多数时期土地税是收成的十分之一,甚至是十五分之一,到了清康熙朝,还宣布永不加赋。明之覆亡,多数人认为是百姓不堪赋税重负而导致社会动乱,黄仁宇先生在《十六世纪中国的财政和税收》中论证当时的赋税并不重,到了崇祯帝为了应付满清和李自成,方才采取在正税外乱收费,即用加派的方式筹集辽饷和剿饷,竭泽而渔,饮鸩止渴。

所以说税负是高还是低,得具体分析,看主要向谁征税,如何征税,征的税去干什么了。明末因为农民基本上处于贫困境地,可主要税源仍然还是农业,用我们老家的话来说,这叫打死几只蚊子也没几滴血。黄仁宇评价道:“当时的许多人对于税收的看法纯粹是将其作为一种生产收入的工具,而不是将其当成一个可以调节的装置。当税收不能进行调节时,各地的土地所有、土地租佃以及利息税率等情况合在一起就会将税收限制在同性范围之内,税收的任何增长都会让最低层的纳税人感到不可忍受。”

我们这个党国在前三十年,是以牺牲农民的利益搞工业化,用剪刀差来掠夺农民,所以才可能在和平年代有上千万的农民饿死这样的人间奇迹。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刚刚吃饱饭,各种税和费又像枷锁一样套上去了,苦不堪言,农民只好选择逃离土地。再这样下去整个农村社会会崩溃的,当轴者也看到了再往种地的农民身上刮油水得不偿失,于是有了废除农业税的德政。

那么现在税收的主要来源只能是工商业,是城市居民。近两年工商企业和城市居民感觉到税越来越重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尤其是中产阶级和准中产阶级,以及民营企业和小型的服务行业。当然,政府可能会说税收主要来源于大型企业以及新兴的房地产,可是,大型企业的收入主要是靠垄断地位取得的,比如石油、化工、电力、铁路、民航、通讯等等无不如此,消费者和他们根本没有博弈的实力,他们上交的税只是从消费者那里掠取的很小一部分。房地产更是如此,土地资源由政府垄断,房地产商和政府官员有利益共生的关系,除了给政府的一点税外,大量官员寻租,这一切都转嫁给买房的人,这也是房价飞涨的根本原因。中产阶层和准中产阶层当房奴的越来越多,他们为畸形的房价不得不透支未来的收入,势必影响其他产业的发展壮大,也将影响整个社会中产阶层的壮大,说是杀鸡取卵毫不为过。用高房价掠夺中产阶层犹厌不足,近两年出台的新税收政策无不是磨刀霍霍向城市中产层,一位城市居民的收入都交了所得税,可每年满十二万后还得再交所得税,你想想,在今天的大城市,如果一个人月供3000元的房贷,老婆没工作或者工资很低,养一个孩子,还有年迈的父母,他每个月一万元算多吗?这次北京上调车船税还是这思路,事先还有税务部门的人解释说买得起汽车的人不在乎这点钱,真是睁眼说瞎话。真正不在乎的是少数买奔驰、宝马的富翁以及用纳税人钱支付一切费用的公车,而大多数买车的中间层对车船税的涨价、保费和油价的上涨非常敏感。看来当政者笃定要把一些刚刚脱贫的中产者再赶回贫困阶层,似乎这样就社会和谐、江山稳固了。中产阶层如果是萎缩而不是壮大,将直接影响塔基的贫困层,他们不敢随便下参观吃饭,他们不敢随便买衣服,那么进城的农民工肯定会受影响,雇农民工的餐馆和工厂会减少,即使雇用他们也把工资压倒极低的水平,如此,老家的几亩地免了农业税有何意义?而且对中产层的重税负,也会阻挡一部份从底层进入中产层的人的步伐。

而通过非正常手段暴富以及通过寻租而富有的官员,这类既得利益者,却很难用税收的手段重新分配他们的财富,连官员个人财产的申报办法至今都不敢出台。蒋经国当年豪情万丈到上海“打老虎”,强行收购黄金,推行金圆券,有权力背景的大老虎他没办法,倒是把上海成千上万的小康家庭逼到破产,最后他不得不空留遗恨在沪江,跟着老爸去台湾岛。

税收上以后就要看收的税怎样使用,政府常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可是连详细的、准确的税收、财政支出报表都是国家机密不为纳税人了解的情况下,所谓的民意机构人大对预算的执行和审查基本上是走过场,一个执政党的党库混同于国库,怎能真正“用之于民”?君不见每年的审计风暴,刮过去后除了带来沙尘暴外没啥影响。西方国家大有税负高的,比如瑞典这些北欧高福利国家,可是人家税负高是为了支撑老百姓从摇篮到父母的社会保障。反观我们,税负逐渐向那些高税收的发达国家看齐,而社会福利保障则强调自己是第三世界,自愿和亚非拉多数欠发达国家站在一起。----其实我们对一般老百姓的教育、医疗的保障未必比得上如越南、泰国这些发展中国家。

一个买汽车的人,要交车船税,还要交养路费,可一开车出去,国道、高速公路上到处有人设卡收买路钱,这种三重收费的状况基本上是中国人当下税负的缩影。

当一个垄断市场的商家把一种微型汽车从5万元涨价到10万元后,反而津津乐道地说:汽车很便宜呀,你看看奔驰、宝马动辄上百万元一辆。这说法和用我们的税负和高福利的发达国家比较一样不讲道理。

收上去的钱哪去了?我承认有一部分用在教育、医疗等民生事业上以缓和社会矛盾,可是由于政治上的垄断,税收的支出基本上是随意的、毫无顾忌的,想怎样花就怎样花,就如一个控制主人钱袋的保姆,她任意为自己涨工资,她拿钱去菜市场买高出市价许多的食品拿回扣,还美其名曰为主人诚心诚意服务。君不见包括党务部门在内的公务员涨工资,根本不用征求纳税的老百姓意见。在明清两代,皇室成员要花户部的钱也不能想怎样花就怎样花,由皇帝任命的文官----户部尚书对皇帝的要钱常常讨价还价,所以万历帝才派出矿税使出去为自己攒小金库。现在党务部门花国库的钱比当年皇帝花户部的钱方便多了。防务费当然是必须的,可是当政者一再强调要坚决反对军队国家化,强调党指挥枪。一支只听从某个集团私人武装让所有的纳税人来养,好比一个人花大钱替别人养孩子是一样的道理,你如果掏钱不痛快替别人养大的孩子没准反过来可能揍你一顿。用于医疗的公共财政支出据说一半是花在官员的身上,而各地的衙门想怎样豪华就怎样豪华,掏钱的人根本没有置喙的权利。笔者由此倒可以对“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新的理解,也就是说广大细民的利益都让别人给代表了,可以任意处置,你钱就是我的钱,我花钱你买单。

“取之于民,用之于官”的税收不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正常税收,而只能是吴思先生所说的血酬,也是黄宗羲曾说的“此吾产业之花息也”。地盘是我打下的,想怎样收保护费就怎样收,保护费如何支配也是我的私事,不容交保护费的人干涉。

在宪政国家里,收税也是强制的,但这种强制是建立在选民同意的基础上,所谓无代表不纳税。政府怎样收税不但要由议会同意,更重要的是收上的税怎样花得由议会这类民意机构肯批准并监督。多数人同意高税负高福利那就高税负高福利,如果有朝一日大家觉得低税负低福利好那就改过来也没什么不对,当然如此会伤害少数人的利益,可是这种方式是最不坏的方式,而且少数人可以利用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等自由权利争取同盟者,表达自己的意见,寻求救济渠道。如果税收上去乱花,选民可以用选票把当政者赶下去,换一家物业公司。可具有中国特色的物业公司不但声称要永远替你服务下去,不许其他公司染指,他找来的保安三天两头打业主,小区内垃圾遍地没人管,可这公司不但改善服务质量而且年年涨物业费。

征得纳税人同意才收税、花钱必须在纳税人的监督下的税收不同于梁山的宋江等头领收保护费。宋江等头领打家劫舍,到了梁山上大秤分金银,其分配方案被抢的庄户人家是没办法干涉的,就连底层的小喽罗也说了不算,按地位高低宋江等人占了大头,其他的小喽罗分到一点肉汤。至于头领们怎样花钱摆宴席,如何装修聚义厅,梁山周围的老百姓和梁山里的小人物更没有发言权,所以这样的肥差使宋江委托他的弟弟宋清打理。

梁山周围的老百姓只有交保护费的权利,而保护费如何使用与他们没关系。这就是血酬,是打江山后的“花息”,严格地说连吴思后来引申出来的“法酬”都不是,更不是什么现代国家的税收。

也来说说“宏观税负”


李炜光


北京晨报8月4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称,通过“用数字说话”的方式,对近年来中国税负偏高的质疑予以驳斥:“中国宏观税负目前仍处世界较低水平, 所谓中国税负水平位居全球第二或第三位的结论,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也是违背事实的。”该文说,我国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2005年为19.39%,比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低12.72个百分点,比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低7.13个百分点。此外,我国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在2005年尽管达到最高水平15.65%,但仍然比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低6.94个百分点,比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低4.21个百分点。

应该说,罗列一堆数字来证明宏观税负“不高”的做法,不过是又一次文字游戏而已,并无多少实际价值。世界银行曾对不同国家收入水平的类型提出过一个划分标准:人均GDP低于785美元的国家为低收入国家,宏观税负的平均值一般为13.07%;人均GDP786—3125美元的国家为中下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18.59%;人均GDP3126—9655美元的国家为中上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21.59%;人均GDP大于9656的国家为高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28.90%(见世界银行1998/1999世界发展报告)。就按照这个标准衡量,我国目前仍属于中低收入国家,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2005年为19.39%,宏观税负指标已经超过18.59%的平均值。按照目前税收增长20%以上的增长速度,迅速接近中上等收入国家21.59%的水平指日可待,怎么可能得出“中国宏观税负目前仍处世界较低水平”的结论来呢?

翻开《中国统计年鉴》,很容易明了我国“小口径”宏观税负的增长态势。1994年前后,我国税收收入不过5000亿,1999年过万亿,2001年过1.5万亿,2003年超过两万亿,2004年超过2.5万亿,2005年超过三万亿。2006年再创新高,不含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税收收入达到3.76万亿元,增幅近22%。税收占GDP的比重,1995年不过9.83%,2006年已经达到18%。据媒体报道,今年上半年,我国税收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完成近两万五千亿元人民币,增长近三成。照此增速发展下去,超5万亿不过是未来的几个月之内轻而易举就可实现的“小事一桩”,宏观税负“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很快就会成为每个中国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事情还不止于此。我国税制与国外税制有一个重要区别,就是政府的财政收入除税收之外,还有一个几乎可以与它并驾齐驱的收入群:预算内收费、预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把这些统统加总起来与GDP相比较,才是真正的“宏观税负”。如果再把制度外“之外”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还有不得不计入企业成本的官员的索贿受贿,那就说不清楚是多少了。所有这一切,都被可爱的官员们有意或无意忽略掉了,所以我说他们说的那个“宏观税负”并实际价值,就是这个道理,它必然与亿万民众亲身感受到的税收负担所带来的“税痛”大相径庭。

所谓“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税收负担总水平,即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也就是大家熟知的GDP的比重。但某些“特色”决定了咱中国的宏观税负不是只有一个。一般的说法是,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是“小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是“中口径”宏观税负;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是“大口径”宏观税负。税总官员们说的是其中的哪一个,不是很清楚了么?

其实我国学者或官员早就采用各种测算过“大口径”宏观税负问题,所得出的结论也并无大的分歧,即大口径宏观税负为小口径宏观税负的两倍甚至更多(《经济研究》1998.4)。中国社会科学院高培勇教授测算的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早在2000年就达到34.43%,是小口径税收负担的2.43倍;2002年,当时的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现任财政部长金人庆先生撰文指出,我国政府收入的比例为:中央财政预算内税收占GDP的比例为15%,各级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收费占GDP的比例为10%,各种制度外收费占GDP的比例为10%,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达到35% 的水平(金人庆:《中国当代税收要论》,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按此计算,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相当于小口径税负的2.33倍。这里面的每一个数据都远远超过中上等国家21.59%的水平,甚至超过高收入国家28.90%的水平。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国家税总的官员们为什么对上述结论视而不见,采取回避的态度呢?

如果嫌数据还不够充分,不妨再来看看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1978年改革开放刚开始的时候,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占31%,由于实行放权让利的改革,有意识地降低这个比重,而且降得非常之快,到了1994年,已经降到了12%。由于惯性的作用,1996年降到了11.2%,这是建国以来的历史最低点。这以后又往上急升,于是就有“提高两个比重”的说法。到了2006年升到了19.73%,如果我们做一个曲线图,可以看到,曲线的最高点是1978年的31%,到1996年降到11.2%,此后持续上升,到2006年的时候恢复到接近20%,犹如一个不大对称的“V”字形。如果把没有计入财政支出的项目如国债支出、社保支出计算在内的话,如果把预算外支出、制度外支出都算上的话,我国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至少应当在30%以上,那就不是“不对称”了,而是刚好“对称”。

如果我们继续画那幅曲线图,从30%的最高点,降到最低点11.2%,然后又往上升,回到了30%,按照现在的发展趋势,还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这一趋向,于是右边的曲线还会继续上升,新的不对称又会出现。我们应该看得很清楚了:30年过去,这个国家的体制又回到了它的起点。一个无限政府,职能、规模都呈现一种无限的扩大,无限增长的态势的政府,就在我们面前一步步形成,政治权力在我们这个国家仍是无处不在,无所不能。

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的“疯涨”,财政部常务副部长楼继伟先生曾表示过不安,高层决策机构已认识到,财政收入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过高,其结果将成为破坏中国经济结构平衡的重要负面因素(《南风窗2006.7上》)。税总信心十足的“说法”,与财政部正副部长的担忧恰形成鲜明对照,我们到底应该相信哪个?

我们的官员们从来是把税收超额增长当作“喜讯”来表达的,他们体会不到,在那个冰冷数字的后面,纳税人的感觉究竟是什么?我只看到,“竭泽而渔”的税收政策已经使这个国家的人民承担着世界上最为沉重的税收负担。被税总官员们“批倒批臭”的《福布斯》杂志把中国内地税收痛苦指数列为全球第二,或第三,到底有没有道理,评判者是是亿万纳税人,真正能用来作证明的,是人们手里的菜篮子,是数以万计的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命运。(可参见本人的另一篇文章《没有好的税收哪儿来的充分就业?》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11358)

宏观税负,斯事体大。别的事情忽悠一下也就罢了,习惯成自然,人们听听一笑也就过去了,唯宏观税负的数字不能掺假,该说清楚就不要含糊其辞,因为它关系着国家的宏观决策以及亿万人的生活,人们在眼巴巴地看着你们呢。

(本文转载自凯迪网)


作者:邢国鑫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邢国鑫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283752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