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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给阿随的拒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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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给阿随的拒降书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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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给阿随的拒降书 (809 reads)      时间: 2007-8-04 周六, 下午8:51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给阿随的拒降书


芦笛


刚才看见阿随的《降表》的两部曲,我说这都哪跟哪阿?你要我为自己的指控提供证据,这要求非常正当,我当然只能责无旁贷地服从,提供了你的原话。这是应你的要求作出的回应,并不是使用暴力威胁你投降。现在据你说,我提供的证据并不能支持我的指控,那是我错了,你怎能轻易向错误投降呢?难道你就不怕人家说你是软骨头?

我说的无非是三件事:第一,你自称靠捡易拉罐成了百万富翁。第二,你自称在《中国科学》上发表文章。第三,你自称在美国公司担任全职技术革新能手。

你说我的前两条陈述不是事实。关于捡易拉罐,你的解释是:“俺捡易拉罐。此事俺说过,因为家贫,年幼时曾捡易拉罐换零花。此事芦老没造谣。”

好像你不是这么说的吧,原话是:

“俺11岁就找饭去了。那时候可没人雇俺,得自己做生意 ”

这说的可不是什么“换零花”,而是“找饭”“做生意”,这两者还是有区别的吧?莫非你这大才子就看不出来?

当时网友也是这么理解的,德行网友马上就提出疑问:

“假设您现年分别为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假设你生活在城市或农村,11岁您能外出找什么样的饭(靠什么样职业挣饭吃)
想像不出1964、1974、1984年您11岁时能干什么,除了乞讨之外。
故事不太可信”

人家的疑问说得清清楚楚,还特地界定了“找饭”是“靠什么样职业挣饭吃”。即使你原来表述不清,至此也该发现了吧?若你的“找饭”只是“换零花”,那你就立刻会作更正说明:“我说的不是靠它挣饭吃,说的是换零花”,是不是?

可你非但没有作出澄清,还要具体说明你是“靠什么样职业挣饭吃”的:

“俺检易拉罐”

我当时实在看不下去,便上贴问你易拉罐是何时出现的,你答:

“80年代就有了”

我立即指出你根本不可能在80年代靠捡易拉罐谋生:

“Yeah, they first appeared in the 80s. But they were so expensive and rare. Nobody could live on selling them, let alone earning capital for big business.

These cans appeared on large scale in the 90s. So it means that you were born in the 80s?

That's not all yet. So you entered university and later on came to the USA to pursue PhD studies, all on the money you got by selling those cans? Ha! Ha! ”

这里说得明明白白,易拉罐是90年代才大规模出现的,此前很少很贵,没人能靠那为生,遑论你说的“自己做生意”,并且以此作为后来上大学和到美国上博士的启动资金。如果你当初说的真是“换零花”,而且在德行作了明确界定后仍未察觉概念混乱,那经我如此穷究后,总该醒悟过来,加以澄清了吧?

可你非但没有澄清,反倒顾左右而言他,把话题扯到你来美后的谋生方式上去:

“俺到了美国仍然是自己谋生,先写了一个剧本,然后改作业”

至此,你已经反复证实先前的说法,就是靠捡易拉罐挣饭吃,并以此“自己做生意”。此外,你还默认了你就是在90年代完成这一壮举的。接下来顺理成章的当然就是你于80年代出生,在10岁以前就进入大学,进入大学后到了11岁才去捡易拉罐,以此为生并做生意。是不是阿?

请问以上论述有何破绽?敬请指出,千万别客气,咱们又不是敌人,是多年风雨同舟的网友,我不但曾在本坛多次为你打抱不平,而且还和你在新海船联手打架,咱俩谁跟谁阿?千万不必顾忌多年情谊而主动背黑锅,那样我会很内疚的哦。

如果你不能指出破绽,那对不起,我说你“靠捡易拉罐成了百万富翁”,只怕也没错到哪里去。谁都看得出来,捡易拉罐是你11岁时的谋生手段,如果你不捡,早就饿死了,还当什么百万富翁!更何况那是你平生第一次生意,发迹的第一桶金就全靠那玩意儿,对不对?无论从生存还是从资本积累的角度来看,捡易拉罐都是必要条件。不捡易拉罐,你哪可能有今天?你起码得接受这一更为准确的结论吧?

你的第二条驳斥是:

“俺是百万富翁。芦老没有找到证据。只找到俺有17
辆机车。但这并不意味著俺是百万富翁。美国一切机械化,农场
种田,没有机车不能想象。但是,借钱买车,或者买二手车在美
国应该不是新鲜事。故芦老的‘百万富翁论’是观点,而不是事
实。此事仍不能算芦老造谣,是他的记忆或者推理机制出了故障
。造成了证据不足的局面,在此俺代表广大网友原谅芦老。”

这当然是观点,不过是你的观点,不是我的观点,至于它是不是事实,我哪知道?就算我找到了你自己承认是百万富翁的原话,莫非那就不再是观点而是证明了的事实?你这大才子怎么就会糊涂到连世上有的是无耻的牛皮匠、马屁鬼都不知道?

你说的,无非是我没有找到你自称百万富翁的原话,这还需要找原话么?难道大众是傻子,没法读出你的潜台词来?请去看看你的旧作《夏威夷钓鱼制 -- 俺们公社的分赃机制》吧。你自己多次宣称,你是个农场主,拥有的农场相当于国内的公社,给大队长以上干部设置了官员奖金,给销售人员设置了销售奖,还在巡视时随时颁发特殊功绩奖,送了三名战斗英雄去墨西哥钓了三天鱼,费用由你的农场全包。这证据我好像昨天刚刚贴出吧,你就没看见?

既然如此,我得向你道歉,你不是百万富翁而是千万富翁,很可能是亿万富翁。在美国,百万富翁实在没什么稀罕的。我一个同学(还是当年班上比较傻的)现在年薪就是50万。她还是在美东,若在美西那就更高了。但跟你这大富翁相比,实在不堪一提。

“公社”这个词,你用了无数次,想来不至于抵赖了吧?谁都知道公社是什么规模,大者上万人,最小的也几千人。现在咱们往少里算,就算1千人吧。谁都知道美国的劳力有多贵,能雇佣1千人的大农场主,不是千万富翁还能是什么样的人?哪个企业家没有债务或贷款?倘若以此否定你的大款身份,只怕连福特、洛克非勒辈也不是富豪了!

你的第三个驳斥更搞笑,当真unbelievable:

“俺靠捡易拉罐成了百万富翁。这个芦老没有找到证
据。一个易拉罐五分钱,捡出一百万块得捡两千万个。按照一天
捡一百个算,得二十万天。美国和中国都有劳工法,俺必须过礼
拜天,按每年二百个工作日,得捡一百年。这还不算维持生活另
外捡出的数目。 ”

这似乎是你自我掌嘴,批驳你“靠捡易拉罐找饭,作生意”的宣称阿,跟我什么关系?

最后说一下《中国科学》的事。谁都知道中科院有多种期刊,院级学报是《中国科学》,此外还有各个学会的学报(例如《物理学报》)以及下属各研究所自己办的学报。但若真是内行,在引用自己的发表书目时,绝对不会把“中科院”打出来,因为那有吹胀自己之嫌,只会说“我在国内《生物学报》上发表过论文”。我当你是内行,这才以为你说的是中科院的顶尖期刊《中国科学》。没想到你就算真是内行,也可能藉语焉不详蓄意造成其他内行的误解。这当然是我犯了想当然的错误,谨此认错,并向你“投降”(当然是开玩笑,网友之间谈何投降?)。

说正经的吧,阿随,要比挖苦讽刺,you stand no chance,我看咱俩到此为止,一笑收手吧,如何?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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