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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中国政经改革的里程碑---也来参加物权法物权法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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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政经改革的里程碑---也来参加物权法物权法的讨论   
所跟贴 中国政经改革的里程碑---也来参加物权法物权法的讨论 -- 狼协 - (2918 Byte) 2007-3-25 周日, 上午3:18 (103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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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如果你是理想主义者,我贴篇文章给你;如你是利益分享者, (274 reads)      时间: 2007-3-25 周日, 上午6:1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那就不用看了,辩论是给别人看的。

ZT曹维录:反对《物权法》的不只是中共的左派

中国的两会(实质是中共的会,虽然打着政协和人大的名义)闹剧结束了,《物权法》以97%的高票率得以通过。据说这部《物权法》已经“反覆酝酿”和“广泛讨论”了13个年头,在这13个年头里,中国人是以什么方式讨论的,都有哪些理论建树和成果,对关乎14亿人口财产问题的讨论,老百姓几乎一无所知。现在这个《物权法》由不代表民意的几千名代表通过了,公民就得接受。这是对14亿中国人的羞辱,是欺人太甚。承认了这个《物权法》,就等于承认了两会不是民选的代表的合法性,就等于承认中国人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由中共指定的少数人决定,就等于承认中国公民被奴役的生活为正常的生活。现在的问题是,中国公民被宪法赋予的基本公民权力都得不到保障,《物权法》又能保护谁?

有些人故意把问题简单化了,把对《物权法》问题的争议归结为中共左派和民间知识界的分争,归结为改革派和保守派的分争,归结为坚持公有制和坚持私有制的分争,这是在有意混淆视听。事实上,对《物权法》的反对不仅来自中共内部坚持公有制的左派,也来自民间底层的民众,在漫长的共产极权统治下,他们被剥夺得一无所有,他们需要的是清算而不是《物权法》的保护,因为他们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可保护的了。那些醉心于《物权法》的人无视这一基本事实,硬要分析说:“胡温及《物权法》的支持者认为,《物权法》将促使中国改革再上一台阶,确保中国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并与国际接轨。而反对者认为,《物权法》动摇了中国的公有制基础,偏离了社会主义方向。”把胡温打扮成正义形象的代表。

在人大和政协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引用了“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典故。18世纪中叶,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在一次演讲中,曾经这样形容财产权对人的神圣性:即使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房子甚至会在风雨中飘摇,但是没有房子主人的允许,英王不能踏进来,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闯进这间门槛已经破损的房子。这个美好的故事被人们一再引用,似乎只要有了《物权法》,这一切就都实现了,我们中国人也能和英国人一样有了人权了。这是一个多么幼稚的想法!“国王不能进”,也许。但是强盗也不能进吗?流氓也不能进吗?50多年前,地主富农的财产被没收,他们被赶出自己的房子,那时并不是因为没有一部法律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无论是共产党还是国民党都一再说私人的财产受法律保护。

受法律保护的财产还是被没收了,1956年中共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公有制”形成,自此以后所有财产归党所有。这个过程的实现不是由于公民财产没有法律保护,而是由于有一个强大的武装力量消灭了这个法律,一党专政,军队为一党私有,法律为一党控制,在这样情况下说某法律具有什么什么作用,不是愚蠢无知就是在有意欺骗。

说《物权法》“将促使中国改革再上一台阶,确保中国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首先是改革是不是成功的改革?如果改革没有解决全国普通百姓的贫困问题,只是以改革的借口把国家的财产转移到了当权者的手中,扩大两极分化,激化社会矛盾,这个改革就不能说是成功的改革,一个不成功的改革还上什么“新台阶”?其次是,中国有市场经济吗?现在西方先进的自由、民主国家都不认为中国是市场经济。事实也是如此,中国是权力经济和流氓经济,中国市场受权力操纵,越靠近权力的人,也就越有机会在市场活动中受益。不平等的市场准入、高利行业的权力垄断、黑社会的欺行霸市和金融、法律等重要市场资源为权贵服务构成中国经济体制的重要特点。这样的一个畸形体制,有什么必要“确保”?

确实,《物权法》所体现的私有原则应该得到肯定,私有财产也需要保护,但现在最重要的问题不是立法保护私有财产,而是要理清财产关系,让那些非法占有的国有、集体所有和他人的私有财产交出来。

中共要为历史上抢夺公民财产的行为公开向人民谢罪,要为那场因抢劫财产和权力而造成几千万人死亡的战争负责。《物权法》以财产的占有人来确定财产的权力人,由于中共一直以来非法掠夺公私财产,已经造成财产占有人和实际权力人不一致的现实,从法理原则上说,法律不应该保护虚假的权力人。

那些一再为《物权法》出台呐喊的人,应该想样一个问题,假如你的财产被别人抢夺干浄,然后那个人要求立法平等地保护你们的现有财产,你会答应吗?我想你不会,这就是中国公民现在不同意马上搞《物权法》的原因。中国要首先解决的问题是实现民主、自由的问题,不实现民主自由,不实现多党相互监督的良性体制,不解决权大法大的问题,中国私有财产不论立什么法都不可能真正受到保护。

据说,“两会”召开前夕,巩献田是热点人物,公安部门和北京大学找他谈话,要求他“闭嘴”,不要再发表反对《物权法》的谈话,停止串联签名,不要再接受境内外记者采访,不要再在网络上发表文章。“两会”期间,巩献田终於“消失”了。他说:“朋友们跟我说,你要防止自己被别人利用了,毕竟这么大年纪了。我现在就很谨慎,经常有海外的媒体要采访我,我都不接受,因为他们会认为你唱反调,但不是这回事,我不想被别人利用了。”前不久,中共中央宣传部下令,所有媒体不准唱反调,必须让《物权法》审议顺利过关。

多少年来,有哪一个对民众有利的事中共这样“热心”过?这从另一个则面说明了《物权法》对谁有利,在保护谁的利益。

先实现自由、民主、人权、宪政,在这个基础上对那些掠夺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经济清算,对历史上为抢夺公民财产而推翻一个合法政府,牺牲几千万中国人命的重大历史问题作政治清算,这些都作好了,就可以立法保护私有财产了,这个顺序省略不得,颠倒不得。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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