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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运的“维权”是在现行中共法律框架下的讨价还价,是对共党独裁立法的间接认同和直接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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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运的“维权”是在现行中共法律框架下的讨价还价,是对共党独裁立法的间接认同和直接捧场
叶向农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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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时间: 2004/02/12
文章: 1977
经验值: 77
标题:
民运的“维权”是在现行中共法律框架下的讨价还价,是对共党独裁立法的间接认同和直接捧场
(303 reads)
时间:
2007-2-04 周日, 上午3:33
作者:
叶向农主任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法治”问题
“法治”与“民主”是分不开的,因为没有民主,不经过民众认可的民主程序,就没有公正的立法。举共产党为例,它订了很多法律,但这些法律的制定根本就没有人民的参与,更没有经过人民的选举或公投,所以,这种法律不能称其为公法,而只能叫共产党的私法或家法。
所以,在真正的人民民主没有实现之前,“体制内的合‘法’斗争”的提法是不通的:合什么“法”?合谁的“法”?事实上,这些问题在毛主席早期的革命斗争中早就遇到了(见本文附录,1946年2月1日《新华日报>>社论摘录)。
由此联想到国内的工农斗争问题:在老百姓告状的时候,动不动就讲某某地方官僚自己就在“犯法”之类的话,意思是,“中央是对的,法律是对的,只是这个具体的贪官污吏个人或某个地方上的具体政府部门在执行时出了问题”。这些话,在中国革命成功后,很有可能是经不起推敲的。建议各界民众在具体的斗争实践中使用中性词藻。
作者:
叶向农主任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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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拼命反对民运的“维权”固然大可不必,但不宜提倡和参与那种作茧自缚的“维权”
--
叶向农主任
- (722 Byte) 2007-2-04 周日, 上午3:36
(110 reads)
如果民运所期望的“和平转型”得逞,那一定是共党贪官太平地把非法所得转变为个人合法
--
叶向农主任
- (39 Byte) 2007-2-04 周日, 上午3:44
(10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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