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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死者基本人权,废除强制火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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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尊重死者基本人权,废除强制火化政策
刘因全
加入时间: 2005/04/06
文章: 1133
经验值: 44691
标题:
尊重死者基本人权,废除强制火化政策
(158 reads)
时间:
2007-1-30 周二, 上午9:31
作者:
刘因全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尊重死者基本人权,废除强制火化政策
--致全国人大、国务院和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信
人必有一死。死者为大。死人也是人,死人也有基本人权,死人的基本人权也需要尊重。
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推行强制火化的丧葬政策。除极个别人士外,我们的父祖兄妹在逝世后,都无可选择的走向火葬场。
如果火葬有极大的优越性,那么,让我们的父祖兄姐放弃他们的安葬选择权,还算情有可原。但令人更为遗憾的是,火葬不但没有它的推广者们宣称的优越性,反而弊端丛生,弊大于利。
火葬最明显的弊端是浪费能源、释放热量、污染空气、暖化地球。我国人口众多,如果人人火化,会消耗多少电力?多少场地人力?释放多少热量、废气?给环境造成多少破坏?天长日久,这笔帐不可不算。
火葬的另一个问题是对死者不够尊重。火葬场的管理不善,事实上,任何人的骨灰都不会纯净完整。试想,如果自己的骨灰盒里混进了前一个人的一把骨灰,而自己的骨灰又有几把混到了下一个人的骨灰盒里,自己会有何感想?亲人们会有何感想?对无神论者,也可能无所谓了。假如此人有特别的信仰,他又会怎样想?
根据科学试验得知,初死之人,灵魂尚存。在此时将他推进火炉,他的灵魂会有何感受?他的亲人又有何感受?我们应不应该尊重他们的感受?
从进化的角度看,无机物进化到有机物是一大进步。人体是有机物质,将其火化,就变成了无机物质,这显然是一大退化。
中国传统土葬有可取之处,但也有弊端,需要改革。
我遍览世界各族各地的丧葬习俗、制度,本着尊重死者、保护环境、节俭方便、节约土地、绿化美观、庄重体面、卫生健康的原则,拟定了丧葬改革的设想。公诸于众,希望抛砖引玉,推动我国的丧葬改革。
我认为,安葬方式最好实行土葬深埋、不起坟头、墓地绿化、坟头植树、不立碑石,树干挂碑。植树应选择银杏、松柏等长寿树,树干上挂塑料等轻质材料制造的碑牌、遗像。
此种安葬方式与火葬和传统土葬相比,最少有六大优点:
1、节省土地。因不起坟头,固不占土地。
2、有利绿化,有利植树造林。
3、不需能源。
4、无热量、废气释放,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5、节省送遗体到火葬场的麻烦和费用。
6、亲属到墓地与完整的遗体告别并送亲人入土为安,比送亲人进火葬场、然后抱着混杂的骨灰安葬的感觉好很多。
当然,我们在提倡土葬深埋安葬方式的同时,也保留火葬,由逝者自由选择。
建议人大立法,尽快制定丧葬法,既保护人们选择丧葬方式的权利,又对丧葬方式进行规范。
建议国家在山坡、荒原和其他不便农耕的土地上兴建公用陵园,纳入管理。用出售墓地所得,绿化土地,管理陵园,使丧葬产业良性健康发展。
生老病死,人之大事,不可不查,不可不恤,不可不研,不可不管。
盛世、圣人惠及白骨,不可不仿。
诸公欲建和谐社会,当从建和谐丧葬制度始。欲尊重人权,当从尊重长者葬事选择权始。
刘因全
2007年1月29日
首发:www.aiph.net
洛杉矶 [1/29/2007 8:14: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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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逝者基本人权,废除强制火化政策 [#2086: 2494, 0/6] - 刘因全 (1/29/2007 8:14:54 PM)
作者:
刘因全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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