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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廖梦君死亡案”的几点释疑(一枭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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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廖梦君死亡案”的几点释疑(一枭附言)
东海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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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280
经验值: 24050
标题:
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廖梦君死亡案”的几点释疑(一枭附言)
(252 reads)
时间:
2006-12-13 周三, 下午2:13
作者:
东海一枭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廖梦君死亡案”的几点释疑(一枭附言)
一枭附言:关于廖案,枭文出笼之后,引起了新一轮的网络关注。有人指责我不明内情就下结论。其实枭文仅要求真相,未下任何结论,我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下任何结论。只是觉得此案可疑,迷雾重重。各种说法都难以服人,故我希望提醒各方:隐瞒或歪曲都不是长久之计,真实才是最有力量的,才是对社会、对法律的真正负责,对关注此案的热心人士的最好交待!
这是我刚看到的一份《关于“廖梦君死亡案”的几点释疑》,与网上各种说法又有不同,谁真谁假,谁在欺世,真相究竟如何,老枭无法判断,特予转贴,并希望看到知情人士有据有力的反驳。作为一种不断接近真相的努力,各种说法包括针锋相对的意见的自由发言都是必要的。
廖梦君同学无论因何原因死亡,都属非正常死亡,一个花季少年就此告别这个世界,都难免令人悲之“冤”之,对廖父的那种彻骨哀痛及其对学校对有关部门的愤怒和怀疑,我十分理解和同情。所以我希望廖父能拿出更加有理有据的真材实料,证明自己的说法,以更好地取信于天下(当然,有关材料是否公开,何时公开,一切根据案子利弊需要由廖父自己斟酌并全权决定)。
2006、12、13
关于“廖梦君死亡案”的几点释疑
今年7月16日下午,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学生廖梦君涉嫌盗窃刺伤老师后坠楼身亡。案件发生后,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依法将该案立为重大故意伤害案,并投入足够的警力,迅速展开侦查,采取了调查取证、痕迹检验和法医鉴定等侦查措施,经过警方的努力,于7月26日该案告破。因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南海分局依法将该案撤消。
该案发生后,佛山市公安机关迅速通过媒体公布了基本案情。然而,由于真实案情被人歪曲和误导,引起了个别网民对案件极为关注,甚至提出了质疑。为了澄清真相,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尤其是使网民的良知和正义感不被利用,现就案件进行几点释疑。
一、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处理过程是怎样的?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黄岐派出所黄岐社区民警中队于2006年7月16日受理该案,7月21日南海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将该案立为重大故意伤害案开展侦查,7月26日该案告破。因为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将该案撤消。7月28日下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省、市、区有关专家、技术员及案件侦查员向廖祖笙(廖梦君之父)、陈国英(廖梦君之母)告知了本案的侦查经过、勘验说明及尸检解剖情况;同时,侦查人员向廖梦君的父亲廖祖笙宣读了佛公南刑鉴通字(2006)2147、2148、2149、2150、2151、2152、2153、2154(均为鞋印鉴定)、2224(廖梦君死因法医学鉴定)、2225号(邓某伤情鉴定)鉴定结论通知书和佛公南刑撤字(2006)20233号撤消案件决定书,但廖祖笙拒绝接收,并拒绝签名。
8月3日,侦查人员将上述10份鉴定结论通知书和1份撤消案件决定书以挂号信形式邮寄给廖祖笙。8月28日至31日,侦查员连续4天多次以电话形式通知廖祖笙到公安机关领取处理尸体的相关证明。8月31日14时,廖祖笙到黄岐社区民警中队后,侦查人员向廖祖笙反复解释处理尸体证明的内容和作用,但廖祖笙拒绝接收该证明。8月31日下午,派出所将该证明以挂号信形式邮寄给廖祖笙,廖祖笙拒收并于9月6日将此挂号信退回派出所。
二、公安机关对于廖梦君死亡的鉴定结论是什么?
7月20日上午,在廖祖笙(廖梦君父亲)和陈新春(廖祖笙亲戚)见证下,佛山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法医对廖梦君的尸体进行了法医学解剖检验,检验结论为:廖梦君符合高坠死亡,廖梦君体表五处锐器刺创为非致命伤(详见廖梦君死因法医学鉴定)。佛山市、区两级刑事技术部门通过对此案现场勘查和足迹、指纹、DNA、笔迹等物证进行了检验鉴定,并综合该案的现场勘查和物证检验情况,出具了一份长达9页纸的《“7.16”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案现场刑事技术分析意见》(这份分析意见得到了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专家的认同),据此以及目击证人的证言证实,廖梦君是从教学楼的五楼坠楼死亡的,且坠楼排除他人及外力所致。
三、公安机关如何认定廖梦君有盗窃行为?
廖梦君违规进入黄岐中学综合楼三楼初一级级长和老师的办公室,在翻找室内东西时被正好回办公室的该校老师邓某发现。经侦查证实,廖梦君当时手上持有的书籍中有办公室内老师的书籍(一本《最新韩国超酷爆笑网络排行小说》属该校老师吴某所有,放在其办公桌左边抽屉里),廖梦君用来伤害邓某的小刀为办公室内老师的物品(该刀是初一年级老师李某放在抽屉内的水果刀)。而警方在廖梦君尸体的后裤袋发现的U盘也是办公室内老师的,经查证,U盘为该校老师梁某所有,记录内容为失主平时备课的内容和个人论文资料。
四、公安机关何以认定廖梦君故意伤害邓某?
7月16日17时左右,黄岐中学老师邓某回到学校综合楼三楼办公室(门牌书写:责任人陈某某)时,发现办公室大门被打开,见到一名男学生在办公室中翻找东西,当时该学生手上拿着几本书籍和毕业证等物品。见此,邓某问该男生在干什么,该男生称是学校李素贞老师要其找一些东西,邓某反驳说学校根本没有一个叫做李素贞的老师(经查,黄岐中学确实没有此人)。邓某要求该男生放下手中全部书籍,要其次日带班主任来取回书籍。该男生放下书籍离开了办公室,邓某随手将书籍放在书柜平台;而廖梦君将自己的毕业证、录取通知书、毕业集体照片等物品放到三楼走廊尽头的茶水间(上述事实,有现场勘查记录证实)。约过10分钟,邓某在办公室听到敲门声,开门后见到是刚才离开的男生。在门口处,该男生说,我明天就要到新学校注册报到了,你把书还给我,同时问邓某是不是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了。邓某坚持要该男生次日带班主任来取回书籍。
突然间,该男生伸出左手掐住邓某脖子,右手迅速拿出一把水果刀,向邓某面部、腹部等处猛捅几刀(省厅刑技中心主任法医师、公安部特邀法医专家通过对现场血迹分布的分析和DNA技术鉴定,以及从现场物证上认定是邓某先受伤)。邓某即时反抗,用口咬住该男生手指,再用手扳开该男生左手,用力抢夺来该男生的水果刀后,用刀捅了该男生几刀,接着拿着水果刀冲出办公室喊叫“救命”,该男生受伤后也跑了出去。(法医检验证实:廖梦君被刺5刀,属轻伤;邓某被刺10刀,属重伤。)
很快,学校值班保安员李某和清洁工黄某闻讯赶来,在综合楼三楼走廊处见到邓某手拿一把水果刀,面部、腰部等多处流血。邓某要求李某去抓小偷,叫黄某到办公室帮其拿出手机。李某用纸巾帮邓某简单止血,由黄某扶邓某到学校门卫值班室。邓某用手机拨打120,李某拨打110报警。后闻讯赶来的该校老师张某、卢某协助民警一起将邓某送往医院。此情节有现场勘查记录、法医鉴定结论、尸检报告及学校值班保安李某、清洁工黄某、学校老师邓某、张某、卢某等人证实。
五、廖梦君是怎样坠楼身亡的?
受伤后的廖梦君独自从三楼跑到楼顶天台,然后向下攀爬进入五楼教工之家活动室,在室内大范围走动并停留较长时间,并在地面写下“杀人凶手陈某某我恨死你了”12个血字,期间在教工之家的音响控制室内有企图触电自杀(未遂)的反常行为,最后踩上茶几攀爬教工之家活动室一临街窗口跳楼自杀。上述事实有现场勘查记录及尸检报告、足迹、DNA、笔迹等物证检验鉴定证实。
六、廖梦君是怎样回学校的?
7月16日11时左右,廖梦君同班同学何某到班主任谭某办公室领取毕业证时,谭某要求何某通知廖梦君、何焕荣、刘涛等3名同班同学回学校领取入学录取通知书。16时左右,何某打电话给廖梦君母亲陈国英通知廖某回学校领取入学录取通知书。廖某在母亲陈某陪同下回学校,至嘉洲广场时,陈某在嘉洲广场等候,廖某就独自回学校。到学校后,廖某找到班主任谭某从谭某处领取了毕业证、毕业集体照片和黄岐高中入学录取通知书后离开。16时30分左右,廖某来到数学老师梁某办公室,要求领回往日上课时被梁某收缴的2本书籍,梁某同意其领回收缴的2本书籍(书名为《三国群英传——决战赤壁》、《三国演义》),廖某领回书后离开。
以上情节有学校老师谭某、梁某,廖梦君同班同学何某以及廖梦君母亲陈某等人证实。
七、部分相关证据
(一)学校综合楼三楼陈某办公室的接待室门口有一滩新鲜血迹,地上提取到4种血鞋印(经检验,证实是该校老师邓某、廖梦君、保安李某和清洁工黄某的鞋印),门上有点状血迹;办公室的办公区摆放着多张办公桌,其中11张办公桌的抽屉不正常地被打开,抽屉内物品有被翻动的迹象,在其中8张办公桌抽屉前面地下提取到廖梦君的鞋印。
(二)学校综合楼三楼楼层茶水间发现廖梦君的毕业证、毕业集体照片和黄岐高中入学录取通知书,在地面上提取到廖梦君的鞋印。
(三)陈某办公室(邓某与陈某同室办公)书柜平台上发现7本书籍,分别是《三国群英传——决战赤壁》、《三国演义》、《最新韩国超酷爆笑网络排行小说》、《缘途共行》、《高手的天堂地带——冒险岛》、《老夫子》和《神兵》。
(四)学校综合楼三、四、五、六楼和廖梦君坠楼处,均提取到廖梦君的血迹,其中在五楼教工之家多处提取到廖梦君一人的血鞋印和血手印痕迹。在教工之家活动室一临街窗口外下方的窗台瓷片上发现两只鞋印为廖梦君一人所留,这两只鞋印斜向窗外,反映此时廖梦君侧身斜向外的站立姿势,此处为廖梦君坠楼的起点。
(五)在坠楼现场死者廖梦君身上发现一个U盘(晶普奔月128型),证实是该校老师梁某所有,梁某平时把该U盘放在办公室(综合楼三楼7A办公室,该办公室隔壁即是陈某办公室)的办公桌里。
(六)在陈某办公室的书柜平台上发现的书籍中一本《最新韩国超酷爆笑网络排行小说》是该校老师吴某的,另一本《缘途共行》曾被该校老师江某在办公室看见过。
佛山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五日
作者:
东海一枭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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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反驳“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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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一枭
- (7426 Byte) 2006-12-13 周三, 下午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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