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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网络另类英雄——情色六月天站长陈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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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 [个人文集]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5/02/13 文章: 2510
经验值: 1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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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草根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什么是英雄?每个人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今天我要介绍的英雄是被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色情网站情色六月天站长陈辉。
传播色情淫秽信息和杀人抢劫之类的东西完全不同。杀人抢劫之类的行为是强加给别人的,是受害者不愿意接受而被迫接受的。色情淫秽的东西是别人自愿要的,对信息的接收者来说,色情淫秽是一种享受而不是一种伤害。他们不是受害者而是受益者。判决书里表明,截至2005年10月3日2时,陈辉开办的淫秽网站共注册会员619611名,发布淫秽图片44812张。非法牟利所得为10万余元。除了非法牟利所得,会员数和淫秽图片数均达到了“情节极其严重”的标准。感谢陈辉,让61万人民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却只从每人身上赚取一毛多钱,还解决了几个管理人员的就业问题,这几乎是一个慈善网站。
某些国家限制未成年人流浪色情网站,认为会使他们身心受到伤害。这是胡说八道。人类几十万年的进化史上,一直到现在的某些原始部落,从来没有证据表明原始社会禁止儿童接受色情的教育,儿童从小看到大人性交,对他们本人也是一种很好的性教育。按照人类学的研究成果,现代人的基因基本上和新石器时代的人基本相同。可见禁止儿童接受性交之类的画面,反而是一种严重违背进化出来的人性的犯罪活动。
性应该是一件光明磊落的事。孩子到了性成熟期,就应该允许他们性交,而不是压抑他们的性欲直到他们结婚。把一个人的性欲从十三岁压抑到二十多岁,让他们把自己最美好的时光用来对抗他们最美好的冲动,这是多么惨无人道的社会道德。社会道德规范之类的东西基本上由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决定的。这些权贵比普通人占有更多的性资源,他们显然也是色情淫秽的爱好者。。三宫六院的皇帝不好色吗?毛泽东不好色吗?江泽民不好色吗?胡锦涛不喜欢性交吗?温家宝不跟女人交配吗?他们交配的时候没有性快感吗?
什么是人民大众都喜欢的娱乐?就是性!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一种大众化的娱乐活动可以与性交媲美。性不和谐,社会不可能和谐。性不解放,不大可能有思想的解放。要代表人民大众的利益,要让他们充分享受性爱。要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充分满足人民大众的性欲。要思想解放,首先要性解放,连最基本的人权都不解放,何谈别的?
性欲被压抑或被剥夺的人,大多没有正常的心态。老处女和老太监不是什么令人向往的东西。那些宫中的怨妇,不知道让文人墨客写下多少令人心碎的诗词。但是,当一个人的性欲从十三岁压抑到20岁,在一生中心理发展最重要的青春期把他的心理压抑到扭曲,怎能指望下一代人的心理有多健康。媳妇熬成婆婆,接下来就是让她的媳妇重新经历她的痛苦。这就是所谓的社会道德?
我是一个性解放运动的支持者,提倡青少年们在性成熟后就要性交。我支持开设合法的色情场所,支持国家提供性福利,也支持换妻俱乐部之类的活动。自愿的性行为是无罪的,自愿接受色情淫秽的东西不是一种伤害,传播色情淫秽的色情网站则是一种正常的大众传媒,而且是一种自由的不担任可耻的喉舌角色的坦荡荡的媒体。
陈辉先生是中国网络色情事业的开拓者和先驱之一。当年永嘉和安徽农民的包产到户,沿海农民的海上走私,悄悄发展的私营经济,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的历史进程。陈辉事件将和这些事件一样,成为一个值得纪念的历史事件。
人民要的,要给他;人民不要的,要禁止;这才是好的法律。维权首先要维护我们的人权,而绝不是依法维权——如果这个法律本身限制你的人权。如果某个法律规定你不须口交(比如某些穆斯林国家),你就真不口交?如果某个法律规定你不许放屁,你就真的不放屁?如果法律规定你不许撒尿,你真的能把自己憋死?
反对一切恶法,是维权的起点。用实际行动去冲撞恶法的人,当以英雄视之。那些宣传依法维权的人,只能鼓励当局去制定一个又一个恶法,直到你把自己憋死。
作者:草根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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