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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说芦笛:你就别处心积虑赶我出俱乐部了,安魂曲可从来不怕得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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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说芦笛:你就别处心积虑赶我出俱乐部了,安魂曲可从来不怕得罪你^-^   
所跟贴 您的问题太严重了,不想给您的对手提供炮弹,暂不多说。但是这么一来您无法 -- 游客 - (592 Byte) 2006-11-12 周日, 下午12:55 (522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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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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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咱们来复盘,或者设想再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吧 (504 reads)      时间: 2006-11-12 周日, 下午2:27

作者:狼协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假定你遇到一个合作对手,

这个对手很多人告诉你人品非常恶劣,一定要多加小心。

然后他拒绝跟你签订任何合同,并且试图在付完款之前接触技术员辛苦做好的软件。

您如何应对?

我是一个书生,同时也是一个商人。书生的特质让我在商场上,因为“信”,按照您所提议的方式行事,只考虑把事情做成,缺乏对自己的保护,结果损失惨重。这是我以前的经验。

我的经验是,当对手显示出其“精明”,而且是反规则的精明的时候,不能给他们任何空子可钻。无隙可乘时双方尚且可以按照规则搏弈,但是如果一方得手,对手便只能变成敌人。因为吃下去的肉是不可能吐出来的。

举例来说,如果我当初不是书生气太足,想着“顾全大局、把事情做成”,而是第一时间就为了保护自己,立即转移软件到自己的服务器上,然后将选项交给对方:合作,或者不合作。这个时候余大郎选择什么对我都无所谓(相信他也会作出正确的选择)。合作,就签订合同,遵守规则。如果觉得条件不能接受,那么就停止合作,技术员的劳动成果并没有落到对方手里,大家都心安理得。

作者:狼协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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