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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备份3   
所跟贴 备份3 -- 芦笛 - (979 Byte) 2006-11-08 周三, 上午11:15 (382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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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文章标题: 备份4 (162 reads)      时间: 2006-11-08 周三, 上午11:18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所跟帖: 观众席打分 : 【永恒的耻辱柱——“义务沙袋”芦笛鼻青脸肿挨揍回顾展之一】:高寒:对造谣惯犯芦笛造谣罪证之辨析 2006-11-7 14: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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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韵谷 高寒,回答你的帖子被你的警卫员无理删除了,我连底稿都没留,只好再打一次 2006-11-7 19:03 [Click:9]

这次尽量写简单些:

1、你是不可战胜的,第一,我追不上你这飞毛腿。你从热血汉奸决斗单间里逃出,
借口去为赵紫阳做孝子,死也不回去。后来当着天下人扔下白手套,邀请我到《自
由中国论坛》去和你决斗,我应邀而去,还没发招你就吓得让方应看封了我的IP。
我拳头再快也比不过你逃的快。第二,你理解力之低下举世无双,使得我连作贱你
的雅兴都彻底丧失了。例如上次我说“高寒是不可战胜的”,因为你“反败为胜”
功夫举世无双,无论出了什么大丑都有本事吹为大胜,你竟然以为我那是真心赞美,
由衷投降!第三,你毫无文化,就连骂人都要抄袭,连个“义务沙袋”你都要剽窃
我,和你这种无耻偷儿打架实在败胃。

2、这世上最不配指责他人造谣的就是你,你的最大特点,倒还不是不造谣就不会
开口,而是造的谣之弱智举世无双。例如天下人皆知我被海纳百川前斑竹小霜和贝
苏尼弄权诬陷封杀,在天下论坛和博讯流落了半年,你就是有那本事造谣说什么
“三年来,你躲在狼窝刺刀保护下,寸步不出”。

3、这世上最不配讲无罪推定的就是你。上次你造谣说我是共特,使馆特务头子宴
请过我,我追着你拿证据,你到现在没拿出来,这就是你的无罪推定?

4、就连在你这特护病房,你都没胆量使用固定马甲“高寒”,要冒充观众发言,
被我识破才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高寒,就这种信义,还想指望别人相信你不是“新抗
联”?白让你在自由世界活了这么多年,连起码的文明常识都没有,难道指纹不是
定案的过硬证据?难道“萌芽状态的瓶颈”不是你的话语指纹?请问天下人除你之
外还有谁有这话语指纹?更何况案发后你在此坛得意自吹自擂还露了馅,要不要我
把你的原帖亮出来?

你要抵赖也行,那咱们就到海纳百川去,请技术斑竹2u2m出来作证,由你授权,请
他公布调查结果,告诉天下人到底那“新抗联”的原始IP与你的著名马甲“轰鸣
曲”的到底是否同一,敢么?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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