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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领袖身后允许百姓鞭尸,是社会进步,是好事,不是坏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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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尸是老百姓的自由, 不是政治人物的自由 -- 人之初 - (260 Byte) 2003-10-24 周五, 下午11:45 (195 reads) |
胡汉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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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民进党鞭尸,我看人家陈水鞭还没鞭,倒是派人组织追悼会什么的。
到是民进党非主流的一介书生洪先生出来说了几个历史事实,
也不用引伸到民进党没出息。民进党也许没出息,但没出息之处,
绝不在这里。
“民运人物在别人追悼会上大打出手的时候已经判了自己政治生命的死刑.”
这话,太过了吧。
过几天,给宋举行追悼会的时候,看有没有‘民运’人士闹场,咋尸,再说吧。
洪先生,只是在会场外,喊几句口号,不至于判处自己政治生命的死刑吧?
如果政治生命这么容易判死刑,就去它的吧。我不要了,还不行?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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