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请问原告
这个主题已经被锁定,您不能发表,回复或者编辑文章。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虚拟法庭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请问原告   
所跟贴 请问原告 -- 人之初 - (668 Byte) 2003-10-24 周五, 上午5:28 (1395 reads)
贝苏尼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答复: (813 reads)      时间: 2003-10-24 周五, 下午1:45

作者:Anonymous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法官再次强调陪审员只能提一个问题,如果提出两个,可以选择一个回答,放弃一个。我选择回答第一个问题:“对同样的文字, 斑竹是否有权力得出与你不同的结论?”



回答是肯定的。请看我的第一次和第三次陈词,指控重点在于被告违规拒不删去罪该封名的帖子,因为争议帖乃是被多次删去,并曾导致作者封名之帖,因此造成被告与前任斑竹(07)的裁定冲突,也和被告已往处理其他类似情况的原则冲突。被告这样做,不论按大陆法系的成文法原则来说,还是海洋法系的案例原则来说,都是违规的。



本人不得不在陈词之二中提到与被告的认同差异,乃是扣紧被告论点逐一申明立场,并不否认斑竹权威。



谢谢提问!



作者:Anonymous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这个主题已经被锁定,您不能发表,回复或者编辑文章。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虚拟法庭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85453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