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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看法:任何其他帖子的删与不删与本案关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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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的一个看法:任何其他帖子的删与不删与本案关系不大
所跟贴
如果对这一点大家有共识,那么原告事实上已经自动承认失败:)
--
Anonymous
- (598 Byte) 2003-10-24 周五, 上午3:11
(63 reads)
不锈钢嘴巴
[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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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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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老安你言过其实了
(65 reads)
时间:
2003-10-24 周五, 上午3:27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反复上的违规贴虽然在坛规中没有明确规定为必删贴,但是根据后面对反复上曾
被删除的帖子的惩罚是“笔名将酌情封杀”来看,显然意思是对再上违规贴应该执
法更严。既然笔名都要考虑封了,那这样的帖子应该删应该也是合情合理的处理。
参考坛规:
“版主对下列笔名将酌情封杀:
。。。。
5、笔名使用者在帖子被连续删除后,仍反复上内容相同或近似的帖子。”
2。原告指出被告此次不删此贴与被告已往的处理不一致,并没有不对,更不会象你
说的那样把自己否定了。这一事实可以作为参考,但不是主要的。被告不删的决定
不合理主要原因是,斑竹07判为违规贴的决定还有效的情况下,对这一应该严惩的
帖子没有严惩,不但没酌情封杀上贴者笔名,而且连帖子也不删。这是被告做法的
最大的不合理之处。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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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起诉状明确指出:起诉的依据“仅”是“坛规第二条酌删类第1款”
--
不锈钢安魂曲
- (390 Byte) 2003-10-24 周五, 上午3:36
(49 reads)
这对陪审员判断斑竹04的决定是否合坛规有限制作用吗?
--
不锈钢嘴巴
- (64 Byte) 2003-10-24 周五, 上午3:40
(49 reads)
什么“实在”?是笨!
--
不锈钢安魂曲
- (270 Byte) 2003-10-24 周五, 上午3:58
(53 reads)
看看本人当初给贝书尼出的免费点子:)
--
不锈钢安魂曲
- (1012 Byte) 2003-10-24 周五, 上午4:03
(5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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