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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刚才读了老燕惹祸之作的《汕尾刁民与东北矿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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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刚才读了老燕惹祸之作的《汕尾刁民与东北矿难》 -- 2u2m - (100 Byte) 2005-12-16 周五, 上午2:32 (1533 reads) |
南京老右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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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先不说汕尾事件。前两天山西某县发生了卡车翻车事件,
压死了21名学生教师。说是在的,那都是鲜活的人命
呀,说没了就没了。凡是有良心的人谁不心痛。
当地县政府决定先拿出21万人民币抚恤死者。但是俺
看到有人上贴说道:这是什么世道?中国人就值1万元?
俺就纳闷,你个生活在法制国家近20年的人了,这么
点法制程序都不懂?那边法院还没接到卷宗,检查机构
还没立案调查,究竟是谁的责任还没搞清,保险公司还
没行动,你怎么就知道给死者1万元。那个汽车司机又
不是县政府的,那宗事法院还没结案,你怎么越俎代庖,
胡说给了1万,想挑唆仇恨?
还有,前两天俺还看到有人说:孙志刚被十几个警察活
活打死了。俺当时就上贴说:孙志刚的死,和警察有什
么关系?
孙志刚事件反映出中国户籍制的野蛮、落后,并非警察
非法杀人。
为什么人们那么喜欢在真相不清的时候,急于表态?因
为能博得满堂喝彩?因为能表现你伟大的良心?你急于
表态也没错,用不着拿他人做你的衬托。
再重申一遍俺对汕尾事件的态度。如果是暴民闹事、袭
警,那么警察开枪自卫,理所当然;如果是农民为了自
身权益抗争,那么警察杀人应该绳之以法。
现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俺没搞清。俺既不相信共产党
的报道,也不相信海外媒体的报道。因此俺除了能做到
指责共产党利用权力控制媒体,掩盖事实外,对其他的
无可奉告。
俺很感叹地是,很多在法制国家住得很久的人,凡事不
懂得诉诸法律,而是喜爱招摇那颗自认为很高贵的良心。
估计在这些人眼里,律师都不是人。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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