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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云儿大法官提几个关键性问题,请陪审团成员注意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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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云儿大法官提几个关键性问题,请陪审团成员注意旁听!
所跟贴
这个已经在多次公告里面说了
--
Anonymous
- (552 Byte) 2003-10-22 周三, 下午9:24
(80 reads)
不锈钢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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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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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既然如此,那么请原告立即撤回并修改起诉状:)
(62 reads)
时间:
2003-10-22 周三, 下午9:36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起诉状这样提到---
“对于这样蓄意攻击网人,措辞不雅的帖文,论坛管理当局不仅没有及时发觉其“人脑攻击”的恶劣行径,而且在本人两次投诉以后,却拒绝履行维持理性交流坛规的职责,事实上纵容了芦笛先生对高网友和贝女子实施的“人脑攻击”行为。这不仅对本人构成侵害,而且不利于坛内理性交流的讨论环境,
特要求成立陪审团,审议芦笛先生的剧本是否违规,审议论坛管理当局是否失职,并请当时的值班斑竹与斑竹04到庭对质
,诉诸公论。”
根据法官您的上述解释:原告方无权要求陪审团审议论坛管理当局或版主04是否失职的问题,也无权直接要求值班版主与被告到庭对质(这属于法庭辩论中的传召证人,不应在起诉书中提出)
同时,起诉状中有一段说什么“斑竹04既是众议院的负责斑竹,也是文化论坛的负责斑竹,当然是既具备剧本文学方面的精深功力,也熟知本坛网友之间的相互矛盾。特别是他作为铁杆芦迷,熟知芦笛先生的创作思路和人脑攻击的用意。”----这一段显然同原告起诉毫无关系,贵法官应当提醒陪审团忽略相关段落甚至要求原告删除相关内容。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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