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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要尊重法规,更要尊重法规背后的“立法精神”(同斑竹23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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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要尊重法规,更要尊重法规背后的“立法精神”(同斑竹23商榷)
所跟贴
不仅要尊重法规,更要尊重法规背后的“立法精神”(同斑竹23商榷)
--
Anonymous
- (2756 Byte) 2003-10-20 周一, 下午10:33
(152 reads)
不锈钢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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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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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补充几个典型的违规范例,供版主参考---
(66 reads)
时间:
2003-10-20 周一, 下午11:06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半身不遂”网友初来乍到,对近期“关注刘荻活动”中的一些做秀现象表示了不满,当即遭到“证据”“网友”的出言不逊甚至是恶意侮辱(贴中有“刘荻怎么交了你这样的朋友”之类的伤人话)。。。。问题是要不是其他人提醒,这位可怜的“半身不遂”网友居然不知道这位“证据”“网友”,本来是属于他批评的“做秀”对象之一!
请问版主:这种情况对“半身不遂”这样不知内情的网友公平么?人家批评了某些人,遭到这些人躲在暗处的恶意侮辱,却可能还天真地在那里期待和这些人的“平等交流”。这种情况,一经网友投诉并调查核实,坛方难道不该坚决予以干预么?
2)很长一段时期以来,高寒在奸坛利用多个不同马甲,轮番上贴造谣攻击侮辱安魂曲----很多贴子经多笔名贴出,但本身完全是基本重复的内容或多次反复强调了同一指控(比如那个臭名昭著的“义工小组备忘录”链接)----试问:高寒对安魂曲进行的这种明目张胆多笔名人身攻击难道不属于明显的“一人用多笔名围攻他人”行为么?难道不很明显可能误导象“半身不遂”那样根本不熟悉相关事实以及本坛历史的网友么?难道不值得坛方给予及时警告和制止么?
3)昨晚本人(经网友提醒)针对高寒无端攻击和他正常辩论之“快乐的啰嗦”网友用“谏”字是“亵渎”一事对他展开就事论事的正式置疑,他不仅不肯正面回答,却反而用其他笔名先是四处跟贴对本人展开人身攻击,然后又公然用另一个笔名跟贴骚扰我支持版主最新声明的贴子。。。。试问:这种因别人批评而恼羞成怒,故意回避问题用其他笔名对批评者个人进行无聊骚扰的多笔名现象,莫非还算不得“围攻网友”么?!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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