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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比喻是无敌于天下的理性辩论手段?----答台湾土共葡萄青皮兼请随便、林思云二网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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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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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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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赫赫,文盲青皮来帮主子补那没法补的漏洞,精彩耶!在此向网友强烈推荐该帖,非看不可,不看可惜。原来,文学比喻乃是不能驳斥、无法驳倒的圣经?怪不得你热爱的痞子匪党特别是你的贼父领袖毛泽东最喜欢使用文学比喻写政论。
这么说,我用“腿子”比喻你也就绝对是不可驳斥的?坛规怎么禁用动物名词比喻网人呢?如果我用“断了脊梁骨的赖皮狗”比喻你,也就绝对是不容反驳的真理,是不是阿?
初中文化即能驳倒著名大科学家,这到底说明了什么?反倒说明我发狂?你怎么媚共到了完全丧失心智的地步?去隔壁看看你主子是怎么说的,连他都不能不承认钱的谬论是根据物理学提出来的,被人用物理学驳倒。
谢谢你这一针见血的文字,我早就在<中国人会思维吗>等多篇旧作中反复指出,使用文学比喻写政论,甚至用来作为政治运动的号召,诸如“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等,正是痞子匪党的拿手好戏,其流毒至今还在作祟,谢谢你指出随便就是用文学比喻提出重大政治主张的高手之一,其实林思云也这样,丝毫不亚于他,曾经提出了著名的“鸭雁理论”还为此沾沾自喜,这些人居然成了政论高手,当真是中国“知识分子”洗不去的耻辱!
早跟你说过,此地是高知云集之地,不是你这种被大学开除的文盲可以插嘴的地方。不过当然你也有道理,你这辈子写的帖,就数“驳斥”我的帖子点击数高,是不是阿?
青皮先生,你在楼下跟帖说我造谣,这就请指出我的哪句话是造谣,千万别客气,谢谢!
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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