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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只有涌现出更多的王斌余,社会才可能和谐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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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只有涌现出更多的王斌余,社会才可能和谐得起来   
所跟贴 只有涌现出更多的王斌余,社会才可能和谐得起来 -- 根源 - (2477 Byte) 2005-9-09 周五, 上午2:01 (854 reads)
咱老百姓(真)






加入时间: 2004/10/11
文章: 5307

经验值: 3142


文章标题: 这个问题正好给拥护民主制度的人士们引进了新的困境: (355 reads)      时间: 2005-9-09 周五, 上午2:41

作者:咱老百姓(真)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俺百姓认为:“见义勇为”这种壮举是民主制度所不容许的,只有专制制度才可能认
可或使见义勇为的行动免于刑事处罚。

比如鲁提辖三拳打死了镇关西,不通过国家或政府的刑事机构就惩罚了恶霸,拯救
了弱小群体,老百姓们当然高兴。但这种行为却为民主制度下的司法程序所不容。


道理很简单:尽管从道义的角度看,世界上可以杀的恶人很多,但不经过法律的认
可和批准,任何个人是无权杀人的,如果你杀了他,只要你不在正当防卫的理由和
场合内,你将被判谋杀罪。至於那个被杀的人是否罪该万死,那是另一个案子的事
了,与你的见义勇为无关。

如果理解了上面的道理,那么王斌余无论怎样杀人杀得有理,在民主制度下他必定
被判有罪。但是,如果在封建专制社会,只要碰上个清官或好皇帝,觉得他杀得有
理,很多情况下是可以免罪的。

作者:咱老百姓(真)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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