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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与大王说说自由主义(大王说的那些是“新新人类”,不是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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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与大王说说自由主义(大王说的那些是“新新人类”,不是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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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与大王说说自由主义(大王说的那些是“新新人类”,不是自由主义) (540 reads)      时间: 2005-8-11 周四, 下午2:0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大王可能被老毛的自由主义误导:老毛说的自由主义,就是“开会不讲,会后乱讲”。

其实自由主义是一个巨大的思想体系。是近三百年来,西方在人文思想、经济学思想、以及科技文化方面的最重要的理论基础。可以说,没有自由主义为基础,就没有今天的整个西方。

所谓强国的经验,就是以自由主义为本,建立宪政、民主制度。自由主义,不是自由散漫,也不是颓废嘻皮生活方式。日本强大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引进了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在制度安排上的具体方法是:建立宪政、民主制度。
自由主义在经济学上的手段是:市场经济。
自由主义在法学上的表现是:在宪政、民主的前提下,建立法的绝对权威。
自由主义在文学、艺术、宗教领域的问题,我就不说了。

大王说的那种情况是指那些自称为“后现代”的新新人类。由于大王在这方面的知识太有限,特花一些时间为君进行扫盲,请有空的时候,看看。

关于自由主义的入门常识,我选一些海耶克的论述,请君细读:


(一)什么是自由?
根据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第一章自由辩改写:

自由,自由,有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横行于世。

人们经常会发出这样的感叹。的确,历史上,尤其是本世纪,假自由之名而行极权之实,给人类留下最惨痛记忆的事太多了。

然而,这些罪恶并非自由之过,自由仍然是人类最高贵的一种理想。特别是对中国人来说,自由仍然是一种稀缺的、因而也是需要努力追求的美好理想。

那么,面对各种各样的自由说词,我们该追求什么样的自由?

首先,需要明白,自由是一个“社会性”概念,它描述的是人是人之间的某种关系。鲁宾逊呆在孤岛上,可以说是天马行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这跟自由无关。碰上暴风雪,你没法出门,你不能说你不自由。在这里,自由或不自由仅只是一种比喻的说法。

自由是这么一种状态,在此“一些人对另一些人所施以的强制,在社会中被减至最小可能之限度”。(哈耶克)因此,自由仅指人与他人间的关系,反过来,对自由的侵犯也只能来自他人的强制。

这样的自由与你在某种情势下的选择的可能性或你的个人能力大小并无关系。你掉进河里,恰巧岸边没人,但并没有人剥夺你的自由。你不能像跳高运动员那样一跳两米多高,这也并不是不自由。

有多少行动途径可供一个人选择的问题,固然很重要,但是,它却与下述问题不同:个人在多大程度上能按他自己的计划和意图行事,他的行动模式在多大程度上出于自己的构设,亦即指向他一贯努力追求的目的,而非指向他人为使他做他们想让他做的事而创设的必要境况。个人是否自由,并不取决于他可选择的范围大小,而取决于他能否期望按其现有的意图形成自己的行动途径,或者取决于他人是否有权力操纵各种条件以使他按照他人的意志而非行动者本人的意志行事。因此,自由预设了个人具有某种确获保障的私域(个人空间),亦预设了他的生活环境中存有一系列情势是他人所不能干涉的。

既然自由是免于强制,那么这里就必须解释一下强制的含义。所谓“强制”,就是意指一个人的环境或情境为他人所有意地控制,以致于为了避免自己可能遭受更大的危害,他被迫放弃按自己的一贯的计划行事,而只能服务于强制者的目的。除了选择他人强设于他的所谓的较小危害之情境以外,他既不能运用他自己的智识或知识,亦不能遵循他自己的目标及信念。

强制之所以是一种恶,完全是因为它据此把人视作一个无力思想和不能判断自身潜力和所处环境的人,实际上是把人彻底沦为了实现他人目标的工具。

当然,在任何一个社会里,强制都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要保证一个社会的延续和发展,必须有一套规则,而为了执行这一套规则,必须使用强制的手段。文明国家一般都把这种使用强制的权力授予了国家,由国家垄断强制。然而,由此却能生出另一困境,国家却常常滥用强制手段,从而侵犯个人自由。因此,要保障自由,必须把国家的强制范围减少到最小限度,同时通过种种制度设计制约国家国家的权力。由此才有有限政府、宪政、法治等理念。

现代社会复杂的制度、规范,其实就是人们在强制的不可避免性与把强制减少到最小限度这两者之间寻找某种平衡,由此也可以看出,自由其实是相当脆弱的。这种自由也就成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因为,我们总是可能面临某种强制,面临种种对自由的威胁,然后我们试图限制这种强制。历史就是一个自由人反抗和限制强制的过程。

中国人一直受到国家以种种借口所施行的强制,中国人所需要的正是这种免于强制的自由。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在近二十年获得飞速发展,就因为人们从政府的桎梏中或多或少地解放出来,释放出巨大的创造力。中国进一步的发展,也有赖于国家收回它的伸得太远的触角,还民间社会和个人以更大的自由。


(二)自由的理由
根据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第二章自由文明的创造力改写

追求自由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当然极少数人除外。那么,我们为什么需要自由,或者换句话,我们坚定地主张自由的根据是什么?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所有的人对于实现其目的及福利所赖以为基础的众多因素,都存有不可避免的无知。

这种无知的意思是说,没有任何人对我自己的了解比我还深,因而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来强迫我按他的意志行动。我有权按我自己喜欢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只要不损及他人。

让我们假设,如果存在着无所不知的人,如果这个家伙不仅能知道和控制所有影响实现我们当下的希望的因素,而且还能够知道和控制所有影响实现我们未来需求和欲望的因素,那么我们就当然只有怪怪地跟着位神灵亦步亦趋,我们必然完全皈依于他,我们也就不好要什么自由了。

而事实上,未来是不可准确预测的,我们也不可能掌握某种终极的、可以完全解释人类行动的所谓规律。正是为了给不可预见的和不可预测的发展的可能性提供空间,自由乃是必不可少的;我们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所以我们必须进行各种各样的尝试。因此一个好的社会就应该是允许我们进行尝试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就是自由社会。我们之所以需要自由,乃是因为历史告诉我们,我们可以期望从自由中获致实现我们诸多目标的机会。

正是因为每个个人知之甚少,而且也因为我们很难知道我们当中到底哪位知道得最多,我们才相信,让社会中的每一个体自由行动,通过这种独立的和竞争的努力,能促使那些我们自己也许根本就不会想到,但只要见到便会需要的东西的出现。自由的社会总能给我们带来惊喜。

科学新发现、技术创新和制度的演化,往往是人们不断进行尝试才得以实现的。一个社会,或者人类要发展,就必须对未来开放,探索一切可能性。文明的发展,甚至维系,都取决于我们是否能为种种可能性,为未知之事象(或偶然之事象)的出现和发展提供最多的机会。而唯有自由制度才能提供这种最多的机会,从而,自由乃是人类文明健康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制度保证。

这些未知之事象或偶然之事象,是不可能由某个机构甚至国家事先计划好,也不可能由某个超人、圣人像巫师一样准确预言,而是在千千万万的、杰出的和普通的个人,将其所获致的知识与态度进行组合、将技巧与习惯进行组合的过程中发生的,而且也是在有能力的人士遭遇他们有相应知识去应对的特定环境时发生的。正是我们对如此之多的东西都处于必然无知的状态之中,才决定了我们必须在很大程度上去面对或然之事和机遇。

当然,所有的政治理论都假定大多数个人是极为无知的。但是,自由主义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把自己也纳入了无知者的行列,他永远不会承认某个人包括自己,或某个集团是全知全能的,可以掌握历史的和社会的规律。

相反,各种各样的专制极权主义者都把自己排除在无知者之外。比如中国历代专制统治者也承认人的无知,但自己除外。他绝对地承认老百姓的无知,所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所谓在某某指引下奋勇前进,可不就是说,老百姓什么也不知道——也不让你知道,只有跟着圣贤、全知全能者和伟大领袖的屁股后面瞎跑的份儿,这样,当然就没有任何个人的自由,而只有统治者自己的绝对自由。

我们这里所说的知识,不仅仅指,更准确地说并不主要指人们一般理解的科学知识,而泛指人类一切意识到和没意识到、成形的和未成形、系统的和零散的对于社会和自然的认识,尤其是指对于社会赖以运行的规则、传统的认识,对于个体的经验、能力、秉性等的把握。它远比科学知识复杂,也更难把握。这种知识分散在无数个人大脑中,没有任何人可以把它集中到一起,即使是历史上最专制的制度也做不到这一点,从而如果这些知识不能得到机会发挥,比如在专制制度下,就必然会造成知识的浪费,从而从总体上不利于这个社会的发展,当然对个人更是重大损失。

正是通过众人所做的彼此调适的努力,人们在其行动中得以使用的知识才会远比个人自己所拥有的知识为多,甚至远较在智识上有可能加以综合的知识为多;也正是通过如此这般地使用分散的知识,人们所可能获致的成就方远较一个人的心智所能预见的为大。在自由的交流和交换过程中,个人不仅可能获得财富,也能获得知识。正是由于自由意味着对直接控制个人努力之措施的否弃,一个自由的社会所能使用的知识才会远较最明智的统治者的心智所能想象者为多。

人类历史上增进、扩大个人自由的所有制度,都是适应无知这个基本事实的产物,这种适应旨在应对机遇和或然之事象,而非确然之事。在人类事务中,我们无力达致这种确然性,亦正是基于此一原因,为最佳地使用我们所拥有的知识,我们必须遵循那些为经验表明能在总体上产出最佳结果的规则,也即自由制度。

当然我们可以运用种种更完善的方法,尽可能地去完善或改进我们的制度,以增加做出正确预测的可能性。然而最为重要的是,我们应当为不确定的任何个人(unknownindividuals)提供最多的机会,以使他们有可能知悉那些连我们自己都尚未意识到的事实并在其行动中运用这种知识。

对于中国人来说,追求自由也有经验上的坚实论据,这就是一个历史事实:凡是实行自由民主制度的社会,经济文化科技都比较发达,而不能保障人民自由的社会,发展水平则大多比较落后。这种经验上的关联虽然并不能完全归结为某种因果关系,但显然其间的关系也是清楚的。从十九世纪末中国人睁开眼睛看世界时起,明智的中国人就认识到,只有保障人民的自由,实行宪政民主制度,才能民富国强。

事实上,中国近二十年发生的巨大变化背后的动力,就来自从国家的严密控制和计划经济的窒息中部分获得自由的个人和私有企业释放出的创造力。为什么获得诺贝尔奖的华人却都是在美国才作出其创造性的研究项目?难道与美国社会较大程度的自由无关?任何反对个人自由、反对自由主义的人,都不应该漠视这一事实。

而由于我们不承认有任何个人或团体可以掌握分散在无数个人手中的知识,我们必然就主张把对个人的强制限制在最小限度。因为,强制一般总有一个前提,就是某人或某团体比我伟大、正确、光荣,而我自己愚昧无知、只好让别人指出一条明道。他会说他强制我,是为我好,因为我自己不知道什么对自己好,什么对自己坏。所有专制主义者都是以此为自己辩护的。

如果我们承认无知的不可避免性,必然反对政府对个人的各种无端的干涉和限制。首先要限制的就是政府的权力。因为政府不可能写出译本伟大的小说,作出一项伟大的发明,也不可能提出某种伟大的思想观念。因为政府决不会比我对我自己的需求、爱好、利益知道得更清楚,它更不可能比我更清楚我自己的能力、长处和短处,所以,它无权干预我,而应任我自己按我的方式追求我的利益。

在当代中国,人们缺的正是这种基于对无知的认识的宽容。某些人总认为自己比别人高明,已经发现了真理,你必须按指引出来的道路走,你必须服从国家的安排,你不能和别人不一样;你分不清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所以我们要扫黄,要限制你看外国电影、电视;所以你如果你在街上晃荡,就会有老太太上来盘问你。正因为如此,我们的文明曾长期陷入停滞。亏得现在的中国人不用全得听一个人或某个集团的了,个人的创造力才能发挥出一些。





附:大王的帖子:

这些国家成为强国后出现的那种以自由散漫颓废嘻皮生活方式为荣的自由主义。

西方的政治主流是国家主义和保守主义。日本之所以现代化成功也是因为借鉴了这些经验。西方现在的自由主义是那些从共产主义退下来的。共产主义在理论上追求大解放,是追求EMANCIPATION,是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激进版。根本不是西方政治主流。

看看日本那个电视剧<阿信>就知道了。电视里就说,日本也经历一段不允许自由主义存在的时期。可就是那个时期日本现代化成功。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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