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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过几百人的水泥厂,得算有管理经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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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为“涉嫌造谣”如何? -- 随便 - (221 Byte) 2005-8-01 周一, 上午8:42 (136 reads) |
余大郎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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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所以令大众不齿,不屑理你这宵小.
正因如此,你最大的自慰,无非是在道德制高点淋些狗血.
我毋须在匿名鬼影哪儿证明我的真身,正象泰山毋须回音黄昆山的"挑战".
至于"特别陈述",你先要有定义界定.
而后,你首先得根据对方的陈述分析其自身的破绽,才能作出"涉嫌造谣"的结论.现在,你的EQ限制了你的IQ.
但是,你虽只能自取其辱;你在网上的冷血招摇鲜廉寡耻,却是对全体的亵渎.所以,今后如有时间,老爷高兴了,会来扒你的皮.否则,就象偶过闭塞农村野径,把那随便的地方,当作客观存在的一景.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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