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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以前我指樊弓先生为庸俗经济学,‘大贼’赛昆授我一顶厚黑高帽,现在看来,受之有愧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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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以前我指樊弓先生为庸俗经济学,‘大贼’赛昆授我一顶厚黑高帽,现在看来,受之有愧丫,   
所跟贴 事实可以要求举证,比如捏造对方说过什么话等,观点则没法强求一律 -- 随便 - (0 Byte) 2003-7-18 周五, 上午11:33 (242 reads)
斑竹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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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我已经反复说了,任何人都可以指出樊教授的错误,但 (302 reads)      时间: 2003-7-18 周五, 下午10:4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反复follow,而被指控人要求举证的时候,进行一定的规范强制是必要的。所以我不同意“不得攻击网人”的规定,哪怕攻击斑竹我们也没有办法,因为网人没有免于批评的特权,而“攻击”的度也很难界定。但是无依据并且回避正面交锋的“攻击”,一旦被无限制的重复,一是没有必要(你指出他一次、两次、三次一个同样的错误就行,如果你不想论证的话,但没完没了的指出就没有必要),二是的确形成骚扰,对理性讨论没有任何好处。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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