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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花钱看病与花钱请律师一码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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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钱看病与花钱请律师一码事儿   
西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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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花钱看病与花钱请律师一码事儿 (536 reads)      时间: 2003-7-08 周二, 上午2:4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都这么多年了,没想到还有人用OJ辛普森来说事。



OJ没有钱,肯定有罪:因为西向东律师不可能有能力有精力翻出马克同志是一个种族主义者。



但是,OJ所以刑事无罪,根本的根本是马克有种族言论!!大夥儿怎么把这个给搞忘记了?OJ案子有钱是一回事,LA警察出岔子,公诉方大意失误,公诉放在没有充分准备下量刑过重(只审一次,不能再重来判轻的)是另一回事。



美国人都认为OJ有罪,但都认为如果我当陪审员照样只能判无罪(黑人除外),为什么?就因为判OJ无罪的这些原因同钱并没有关系,判OJ无罪的这些原因,用在老百姓也一样:如果你今天非判OJ,下次老随也得倒酶:也用污染的血样,也用反对过老随的西向东当证人,我西向东还不得往死里整你。



所以,有钱是一回事,但律师能不能找到空子又是一回事。否则,92年饭店女皇为什么被判5年?她可比OJ有钱多了。



和看病一样,你有钱,就能请好医生,你的存活率就高!但是前提是你的病还有救!脑袋砍下来三天,你有钱有何用?



最后,如果你不能找到当今世界能够让好医生专门给穷人看病的法子,那就别再在有钱人请得起好律师这样的破事儿上下功夫了,没钱?没钱挣呀?人家有钱人当初也不是天上掉馅饼。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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