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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狼老板先生也死一回,让俺们见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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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请狼老板先生也死一回,让俺们见识一下。
所跟贴
请狼老板先生也死一回,让俺们见识一下。
--
Anonymous
- (1470 Byte) 2003-5-29 周四, 上午3:09
(248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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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标题:
答
(130 reads)
时间:
2003-5-29 周四, 上午4:01
作者:
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 早已回答。请自己查去。
2) 让我最后一次耐心回答你。我都记不清是第几次回答同样的问题了。我不想再作反复。
试问某人在美国犯了事被罚,却跑到中国去告状。中国法官说:对不起,这不归我管,你找错人了。你找美国那边吧。美国政府也发表声明说这是美国“内政”,这事在中国法官的权限之外。于是一群人却义愤填膺,高呼口号说,因为那哥们是向中国法庭提出申诉,所以中国法官才有权驳回他的申诉,你美国政府说这件案子不归中国法院管就是犯了滔天罪行!就是把我们中国法官当成花瓶!
来点新鲜的。否则恕不奉陪。
作者:
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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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么简短的问题,我也想看见个YES/NO。 2、我这里有更合适的类比
--
北京小左
- (620 Byte) 2003-5-29 周四, 上午4:40
(109 reads)
答
--
狼协
- (246 Byte) 2003-5-29 周四, 上午5:36
(11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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