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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关于: 芦笛先生 圈禁案 及 奸坛当局解释 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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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报告关于: 芦笛先生 圈禁案 及 奸坛当局解释 的矛盾
所跟贴
Come on! 先去搞清楚“笔名”与“IP”的区别。
--
Anonymous
- (0 Byte) 2003-5-27 周二, 上午10:32
(69 reads)
独立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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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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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谢谢指正!上文中email 改为 IP
(92 reads)
时间:
2003-5-27 周二, 上午11:53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谢谢指正!上文中email 改为 IP
与论坛有关的网友资料,有 网名[=笔名],email地址,IP地址
网名或者笔名,是网友向论坛注册的用户名称。
email地址(
[email protected]
)是网友向论坛注册时提供的唯一对应的联系资料,一个email地址可以被多个网名使用
IP地址(123.456.78.90)是网友籍以向论坛联系的途径[internet provider],,一个IP地址可以被多个网名使用(比如一个网吧里面的人,共用一个局域网,具有相同的IP)
论坛可以解析网友的IP,就像记录某人乘坐的汽车号码。
类比一下,用户张三[网名],乘坐汽车牌号[IP],自报住址[email。
论坛给某个网名的资料,发到他的住址[email].
如果想要圈禁某人,办法就是圈禁email, 该用户只能看贴,不能发言,同样email的网名也遭禁。
也可以圈禁某某牌号[IP]的汽车--圈在外面,禁止入内。 这样,用户看贴也不行了,同乘一辆汽车的乘客也就连带倒霉了。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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