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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我看云儿有为芦笛护短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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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我看云儿有为芦笛护短之嫌
所跟贴
提上来:我看云儿有为芦笛护短之嫌
--
Anonymous
- (1752 Byte) 2003-5-09 周五, 上午12:15
(983 reads)
咱老百姓(真)
加入时间: 2004/10/11
文章: 5307
经验值: 3142
标题:
我不同意寒教授的论证,理由如下:
(311 reads)
时间:
2003-5-09 周五, 上午5:54
作者:
咱老百姓(真)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 寒教授说:“但是作为命题来说,原因是一个必要条件就是错误的。因为这等于
说,原因的集合是必要条件的集合的一个子集,这显然是不对的。原因的集合跟必
要条件的集合有交集,但任何一个集合不是另一个集合的子集。”
作为泛指的“原因”,我是指非限定“原因”,我承认寒教授的论证成立。但芦笛
所说的“原因”是某种限定情况下的“原因”,虽然这原因是泛指某一类“原因”。
请看芦笛原话:“原因就是引起现象的一个必要但不是分的条件”。这里“引起现
象的”这个限定词就是对寒教授所说的“原因的集合”中某些原因的限定,这里显
然至少存在两个“原因”的子集:一个是引起现象的原因,另一个是不引起现象的
原因。当然,你可依理推出更多的原因子集。于此,我们可知:当两个集合相交,
一个集合中的子集完全有可能被包含在另一集合中。所以,“引起现象的原因”子
集完全有可能被包含在必要条件这个集合中。
2。明白了我1。中的推论,那么当寒教授说:“让我们用S来表示充份条件的集合,
用N来表示必要条件的集合,它们都是针对某一事件E而言。樊弓说的是,存在一个
原因,它不属于N,这无疑是对的。”,大家立即明白了,樊弓说的“存在一个原因,
它不属于N” 就无疑是错的。因为芦笛的“原因”是一个限定的原因子集,而这个
子集就位于N中,怎么可能跑到N之外去呢?
作者:
咱老百姓(真)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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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原因跟卢笛说的原因是一样的
--
寒树
- (392 Byte) 2003-5-09 周五, 上午6:31
(296 reads)
如果被误导了,还是有影响的
--
受不了了
- (0 Byte) 2003-5-09 周五, 上午8:55
(227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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