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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老狼,不如把空间出租给老鸡呀,老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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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狼,不如把空间出租给老鸡呀,老瑞呀,   
所跟贴 哈哈,你误会了加人 -- 草虾 - (152 Byte) 2003-5-07 周三, 下午12:17 (100 reads)
广成子






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230

经验值: 31


文章标题: 我现在改替草虾喊冤 (98 reads)      时间: 2003-5-07 周三, 下午4:19

作者:广成子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天生名士定多癖。



根据加人历来的帖子的情况看,加人如果在帖子中提到“咬洋妞屁股”之类的话,一般是不会被删除帖子的。

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解释为斑竹对他这些词汇可以接受和容忍?

如果是的话,那么楼下草虾那篇《别了,阿跪!别了,芦笛先生!》的帖子是否也可以考虑从轻发落?

加人不被删帖子,是汉武帝能容忍东方朔。那就请看在草虾那文章实在骂的太精彩的份上,免去草虾的黄牌,也是敬重才子的道理啊。









太傅马日□亦密谓允曰:“伯喈旷世逸才,若使续成汉史,诚为盛事。且其孝行素著,若遽杀之,恐失人望。”允曰:“昔孝武不杀司马迁,后使作史,遂致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运衰微,朝政错乱,不可令佞臣执笔于幼主左右,使吾等蒙其讪议也。”日□无言而退,私谓众官曰:“王允其无后乎!善人,国之纪也;制作,国之典也。灭纪废典,岂能久乎?”

作者:广成子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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